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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深圳第八届社工宣传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深圳第八届社工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新区社会建设局,各区(新区)社会工作协会: 

在“国际社工日”之际,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民电〔2014〕20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起,每年围绕国际社工日各级民政部门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普及活动”,结合广东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宣传我市社会工作取得的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工作发展氛围,推动社会建设的发展,扩大社会工作在公众中的影响力,由我局主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市社协”)承办的“2015深圳第八届社工宣传周”系列公益活动,将于3月17日(“国际社工日”)正式启动,并于3月21日(周六)举行主题活动日活动。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工周活动主题:专业社工,助力幸福民生

二、社工周活动时间:2015年3月17日-23日

三、社工周活动形式:本届社工周按照市级统筹、各区(社区)组织协办,市民广泛参与的方式开展。各区、各社工机构或社区服务中心等在社工周期间,统一使用“2015深圳第八届社工宣传周—××区分会场(或××社区分会场等,以此类推)”标识,在街道、社区等地点开展各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活动。

为统筹做好今年社工周工作,请各区(新区)、各单位按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宣传等工作,丰富活动内容,并确定专人统筹活动的组织,填写《2015深圳社工宣传周活动统计表》(附件)后,于3月3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请各区(新区)社协(没有社协的区,由区民政局)负责协助筛选编制本区(新区)活动汇总表,以便通过网站、宣传手册、微信及相关媒体予以公布和宣传。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2015社工周活动汇总表(空白).xls

深圳市民政局

2015年2月12日

(联系人:曹菲,电话:25832816转801,13825289967,邮箱:sgz@szswa.org)

备注: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在深圳社会工作网(www.szswa.org)社工周专栏下载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15/0311/209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