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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防侵害,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女童保护2015全国两会座谈会"在京召开

 

3月2日,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女童保护项目发起人之一孙雪梅发布《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2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女童保护项目发起人之一孙雪梅发布《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

3月2日女童保护两会座谈会上,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发表观点。

3月2日女童保护两会座谈会上,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发表观点。

2015年3月2日,由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主办的“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京召开。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应将防性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加强立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呼吁加强对未成年人社会监护制度建设,填补法律法规制度空白。

每天曝光1.38起性侵儿童案

据“女童保护”项目发布,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被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件高达503起,平均每天曝光1.38起,是2013年同比的4.06倍。其中,受害人群呈现低龄化趋势,尤其以7岁到14岁的小学生居多。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救助管理处处长倪春霞在发布会上说:“从我们了解的情况,公开曝光的真的只是冰山一角,而且农村受害人群会更多。这些数据都说明关注儿童安全的高度必要性。”

“两多发”和“两薄弱”

报告分析指出,近年来我国性侵儿童案件中,广泛存在“两多发”和“两薄弱”的现实情况:“家长、学校及社会各界监护缺位下的临时起意多发,熟人犯罪多发;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儿童安全监护薄弱,农村地区儿童安全监护薄弱。”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表示:“我一直在呼吁,我国缺少公共监护制度。”

农村地区是未成年人监护缺位的“重灾区”

 在农村地区,未成年人家庭、学校及社会对其的监护密度低,大众媒体的覆盖面窄、活跃程度弱,相关侵害情形不容易被监护人发现、被司法部门立案。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受害最大的,主要是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群体。主要原因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法治进程存在很大错位,经济发展了,儿童保护的文明意识、法治没有跟进。”

半数以上家长未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

2014年,女童保护项目对北京、山东、浙江等21个省市城乡地区的3482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仅有20.0%的孩子知道什么是“性教育”。当问及性侵时如何求助和自救的问题时,有占总数55.4%的孩子选择了“大声呼喊”。

但实际上,国内外防性侵专家都强调,性侵犯罪的可能发生的地域有公众场合和密闭偏僻场所两类,如果儿童在后者的情况下大声呼喊,可能会导致犯罪者起意杀害孩子。由于缺乏系统、科学的授课,儿童这种对防性侵知识粗浅的一知半解,可能在特定情况下危及自身安全,造成恶性后果。

代表、委员和专家建议加强儿童防性侵教育填补空白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经过专家撰写、科学论证的全国性防性侵教材教案,这一领域在全国性仍停留在空白。“女童保护”项目在结合国内外儿童防性侵经验、成员多地试讲经验的基础上,起草的教案经过10多名性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律界、一线专家的多轮建议、修订,历经半年时间40多次修改,最终形成独立的《女童保护防性侵教育小学标准教案》。

“女童保护”项目发起人之一、京华时报记者孙雪梅介绍,“这份教案可作为一个教案样本,可免费提供给各地授课,同时提供相关培训。教案用于公益用途,绝不用于销售,希望能为全社会的儿童防性侵教育做一些贡献。”

“女童保护”项目还建议,应鼓励地方教育部门、妇联组织、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民间公益组织对普及防性侵教育先行先试,比如印发基础防性侵知识小册子、开展公益性的讲座培训及互动活动、开通防性侵维权热线等。

代表、委员和专家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201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也提出废除嫖宿幼女罪的提案。“全国人大已给予了积极的答复,他们也支持废除嫖宿幼女罪,但法律的修订有一个周期。”他表示对这一罪名的废除充满信心。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呼吁,建立多重监督体系,从国家制度层面保证对家长、教师等监护人的监督。

朱征夫委员还建议各地妇联、街道办等组织部门,从行动上加大对社区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关注。“比如在其监护人不到位的空白时间段,设立多名成人专人在场管理的社区未成年人临时托管点,由社区自身、行政部门、未成年人监护人三方共同出资维护。”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监护补位制度

 近年来我国还有多起亲生父亲、继父性侵子女的极端事件被曝光。现行法律中虽然有剥夺父母监护权的相关条款,但在如何执行上缺乏具体规定。

朱征夫建议加强未成年人监护行政监督与司法裁判的对接机制,通过行政与司法相衔接,实现对监护人监护权的转移。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市第一中学校长李一飞李一飞建议民政部门尽快探索、建立剥夺监护人监护权后的未成年人的安置问题。“如仿照国外已有成功实践经验,成立由独立第三方社会组织运营的福利性质非盈利机构。”同时,有专家学者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鼓励、培育服务社区的第三方社会组织成长,并适当考虑购买第三方服务。

儿童防性侵,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更合理的教育、更完善法律体系和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拉起一张安全网,为孩子们的安全做到最完美的保护。

文章来源:http://cncasw.swchina.org/shygy/nxd/2015/0304/208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