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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区:“ 五制度”促社区工作者转型社工

原题:杭州市西湖区:“ 五制度”促社区工作者转型社会工作者

前不久, 浙江省在省级层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这意味着需要有一支从事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的人才队伍,以及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社工。以杭州市西湖区为例,目前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有799人,其中95% 以上是社区工作者。要高效快速地培养一支社会工作队伍,西湖区主要通过以下五种制度促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转型。

职业资格准入制度。2006 年,民政部出台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家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2008 年开始了第一批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推出了社会工作人才职称4 个级别中的两个,即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在这背景下, 西湖区规定职业资格准入制,即新录用的社区工作者均须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在3 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现有社区工作者(经选举产生担任社区组织成员的辖区单位兼职人员除外)中,40 周岁以下的社区工作者须在5 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职业资格补贴制度。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根据西湖区对社区工作者相关福利待遇的规定,享受下列职业资格补贴:一是报销考前培训费用。2013 年及之前是全额报销培训费用,没有限额。从2014 年开始,规定了培训费报销的最高限额,社会工作师报销限额为700 元/人,助理社会工作师报销限额为500元/人。二是享受每个月的职称津贴。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社区工作者,分别享受每月100 元、200元和300 元的职称津贴,而此津贴额度从2011 年开始调整为每月200元、400 元和600 元。三是学历教育报销。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学历的,其学历教育学费可报销80%,个人只需承担20%。

职业资格教育培训制度。近年来,西湖区充分利用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的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推进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全面实施。根据《杭州市社会工作人才“525”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继续教育是有硬性指标的,即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 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 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 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 小时。专业培训包含多种形式,今年以来,西湖区组织开展了由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且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社区工作者组成小团队,以专家督导、案例分析、实务训练的形式进行专业成长培训。同时,针对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技能培训需求,开展应急救护知识、老年人护理、社区活动需求调查与策划、社区人际关系协调与沟通和社区工作介入突发事件经验与对策等实务培训。

职业资格年审制度。从2012 年起,西湖区规定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要结合本职工作,每年至少形成一篇案例研究文章,并须通过社区社会工作案例研究评审。未按时递交案例的,则扣减其当月职称津贴的50%,直至补交案例次月止。未通过案例评审的,则扣减其当年职称津贴的50%。每年从通过评审研究的案例中,委托高校社会工作专家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案例。此外,举办全区性的社会工作论坛,社区工作者从社会工作专业视角出发,相互探讨和交流如何在社区管理和服务中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处理涉及社区建设、帮扶救助、婚姻家庭、精神卫生等相关领域的问题,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点评指导。

职业资格实训制度。为了提升社区工作者的实务能力,从2013 年开始,西湖区逐步在社会工作师集中的社区成立了社区社会工作室,目前已有93 个。社区社会工作室使社区提供服务的方式由个体转向团队,社会工作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更高,社会资源运用更广泛。社区社会工作室整合了律师、医生、心理咨询师等更多的社会人才资源,通过社会工作师带领有专业特长的义工,根据社区居民需求,采用有针对性的社会工作方法和技巧,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方法,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民及家庭提供个案辅导服务,开展小组活动,引导和培养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公共生活和社区事务。(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5/0226/207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