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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老人的新生—泸州救助管理站社会工作纪实
作者:泸州市救助管理站 李相君
案例背景
2015年2月10日,某派出所民警将一名流浪老人引领到泸州市救助管理站求助。老人一手拄着一根木棍,一手拄着一根铁棍,颤颤巍巍、步履蹒跚。救助站接待大厅的沙发对他来说也似乎太矮了,连坐下都显得很吃力,需要旁人的搀扶。
派出所的民警告诉工作人员,当他们发现这名老人时,他正睡在江边一株树下,无家可归。
老人不像拾荒人员,他只有很小的一个包袱,天气这么冷,他的小包里连一件厚毛衣都塞不下;老人与长期流浪的人也有所不同,尽管他身上有点脏,也的确有些异味,但是衬衣、毛衣、外套穿戴整齐,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头发也似乎仅仅是因为刚“起床”,略微有点乱而已。通过简短的交流,老人的认知能力、精神状况也未发现异常,那为什么他会揣着身份证和户口簿流落街头呢?老人究竟遭遇了什么样的困境?救助站怎样才可以为他提供尽可能的帮助?
带着这些疑问,我站社工及时介入,尝试着与老人沟通,了解他的情况,发掘他的问题与需要。
信任关系的建立
老人无疑是不知道“救助站”,也不了解救助政策的,不然也不会流落街头了。他被动地由民警带到了救助站,在陌生的环境中面对着陌生的人,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事,有点茫然,有些不安。老人一边回答着工作人员的问题,一边反复强调自己是个守法的公民,有点担心,有些焦虑。为缓解老人这一系列的负面情绪,社工简单地介绍了救助站能为老人提供怎样的服务,然后开门见山地表示想和老人谈一谈,看看除了常规的食宿、返乡服务外,还有没有什么能够帮到他的。
老人渐渐地放下心来,话也慢慢多起来,不停地抱怨着自己的身体,埋怨着亲友对他的不公,又自豪地叙述着他昔日的成功。老人说他自己并不是流浪汉,觉得只是临时遇到了困难而已,他对自己的工作能力很自信,他告诉社工,待他的身体康复了,他一定能养活自己。社工发现,老人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理解、尊重和精神上的支持。找准切入点后,社工充分运用“同感”与老人交流,引导老人倾诉,耐心倾听,很快便打开了老人的心防,和老人熟络起来。
老人告诉社工他叫谭XX,并让社工叫他“老谭”。
流浪原因
老谭60多岁,宜宾人,外出务工多年,但并未参与社保。6年前妻子离家出走不明去向,15岁的养子也声称要与他断绝关系。自那时起,老谭除了一个多年未曾联系的弟弟外,就成了“孤家寡人”,独自在泸州租房居住。
一年多以前,老谭突发脑血栓、高血压,几近瘫痪。住院治疗一年有余,老谭不堪巨额医疗费用的重负,最终花光积蓄,流落街头。
曾作出的努力
老谭没有亲人可以依靠,似乎也没有什么来往密切的朋友,自始至终都是独自支撑着,生病以后他便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只是抱着“多活一天算一天”的想法熬着,盼着,幻想着有一天一觉醒来,自己的双腿能恢复昔日的灵活。
刚开始的时候有存款,老谭就花存款;存款花光了,老谭就变卖家物;家里的东西卖空了,老谭便没有了任何办法。拾荒者捡垃圾卖,流浪汉捡垃圾吃,老谭则仅仅只有极力地节省,每天早上在路边摊买一碗稀饭,就是他全天的口粮。社工问他还有没有别的行李,比如衣物什么的,老谭自嘲地指着自己说:“所有的衣服都在身上穿着,其它的全都卖掉了。”他还从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1.5元钱,告诉社工说,那是他明天最后的一顿稀饭钱。
未来的打算
老谭说,他正在和以前工作的XX公司打官司,如果打胜了,他能拿到几万块钱。
老谭说,如果他的腿好了,他就能继续打工挣钱,自己养活自己。
老谭还说,其实他不知道该怎么办,真想跳进河里死了算了,一了百了。
老谭不打算回宜宾去,“出来几十年了,就喜欢泸州,死也要死在泸州”。
自杀评估与干预
老谭并不是抑郁症患者,他非常健谈,从他自述的经历来看,老谭原来的性格应该是积极向上,不甘人后的,目前是由于面对巨大困难的无奈与无助才让他有了自杀的念头。
用著名心理学家马斯诺的“需求层次理论”来分析老谭目前的情况的话,不难发现老谭确实已经走到了绝望的边缘:他整天挨饿、受冻、睡大街,“生理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他没有经济来源,吃了上顿没下顿,不知道自己还能活上几天,“安全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他的妻子、养子离他而去,落魄之后也没再和朋友联系,他没家、没工作,也不屑与拾荒者、流浪汉为伍,他觉得自己现在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孤独、无助,“情感与归属的需求”也与他无缘;从他离开医院,风餐露宿的那一天起,他就没再奢望过别人能拿正眼看他,尽管他通过拒绝接受别人的施舍来维护自己仅有的自尊,但他“尊重的需求”同样无法得到满足;他“老无所乐”、“老无所为”,空有一身多年沉淀的技艺奈何被病魔侵蚀,步履蹒跚,又怎么谈得上“自我实现的需求”?
老人轻生,普通的说教或者无时不刻的监管往往是事倍功半的。老谭既然已经来到了救助站,“生理需求”自然就得到了保障,然而为重燃生活的希望,为老谭的生命注入新的动力,社工还需要继续为老谭“增能”。如:让他恢复重新掌控自己生活的信心,增加“安全感”;引导老谭重新客观地审视自己,纠正老谭对自己错误的定位,培养“归属感”;同时予以老谭足够的尊敬,引导老谭恢复往日的自尊与自信,这样才有可能能从源头上消灭老谭的轻生念头。
为此,社工特意利用缅怀往事疗法,引领话题,引导老谭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学习、生活、工作,酸、甜、苦、辣,无所不谈。同时不吝赞美老谭昔日的成就,肯定老谭的能力,并通过老谭自述的种种例子最终指出,无论是因困难而造成的环境改变,还是因环境改变而产生的困难,他都曾经克服过,目前面临的困难虽大,却依然并非无法克服的,或许换个角度去看待,换个方式来解决,困难就迎刃而解了。
老谭说着、听着、想着,通过缅怀往事,他眼中的那丝怯意越来越淡,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浓烈的希望。
心理辅导反思
“经历了这些事,你现在觉得今后需要参与社保吗?”
“假设你是老板,我拄着拐棍来应聘,说我技术很好,你愿意招我吗?”
“如果官司打输了,你拿不到钱,怎么办?”
“如果你的腿短时间内恢复不了,你又怎么办?”
“就算你官司能打胜,病也快好了,但是在这之前,你的经济来源在哪?你怎么生活?”
老谭今年60多岁,曾经也有不少的积蓄,这就足以证明他曾经是具备足够的生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而造成目前状况的,应该是老谭对于巨大转变的不适应,以及欠缺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社工从一开始就在尝试运用心理辅导帮助老谭,在交流中支持着老谭,影响着老谭,引导老谭“探索——描述——宣泄”,最终在时机成熟时逐渐抛出以上反思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尽管比较尖锐,却能够引导老谭直面困难,思考自己曾经在解决困难时的不足之处,探索转变的可能。
政策宣讲与能力建设
社工抛出的问题越来越多,在引导老谭反思的同时,也通过自问自答的方式向老谭宣讲了诸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救助法》、《社会保障法》之类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旨在让老谭了解自己享有哪些权利,以及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而提高老谭解决问题的能力,改善老谭的社会适应能力。
老谭的转变
老谭懊悔地告诉社工,如果他以前购买了社保,现在就会有退休工资拿,生存就有了保障。
老谭后来知道了,有临时困难可以找救助站,救助站能为他提供临时的食宿以及返乡的服务。
老谭也懂得了,有长期困难可以找户籍所在地的政府,在异乡流浪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
老谭还明白了,除城乡医保可以报销很大一部分医疗费用外,如果确实存在就医困难,还能进一步向当地政府申请医疗救助。
老谭学到了很多与自己息息相关,却从未深入了解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甚至还举一反三地询问社工,“没房子住该怎么办”。社工笑着向好学的老谭解释了住房救助制度,以及城镇住房救助和农村住房救助的区别。
最终,老谭自己总结着说:“这一次我回家的话,不是被‘弄’成五保户,就是被安置在敬老院了吧。”老谭也不再觉得寻求帮助是件难堪的事了:自己遵纪守法几十年,履行了各种各样的义务,现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又有什么可“丢人”的?
“我还以为自己已经走投无路了呢。”老谭讪笑着摇摇头说,“唉,以前我哪知道这些!”
之前的不安、焦虑和颓丧早已一扫而空,现在的老谭就像个慈祥的邻家老人,轻松地坐在沙发上与社工侃侃而谈。
如果依然用马斯诺的需求层次理论来评估老谭的变化的话,五类需求之中的四种都算是有了着落。而其中最难得的是恢复了老谭的自尊,同时通过解决问题方法的学习,老谭重新建立起了自信,有了安全感,这是常规救助工作无法给予服务对象的。
结案与反思
老谭被送回了宜宾,社工与老谭之间的工作关系随之结束。尽管与老谭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社工相信老谭已经掌握了解决自身生存、就医、住房等困难的办法,自然也不会再产生轻生的念头。如老谭所说,如果他真喜欢泸州,那么他也许还会到泸州来,或旅游,或走访亲友,亦或长期居住,但绝不会是在街头流浪了。
到救助管理机构寻求救助的服务对象中,有主动的,也有由其他机构引领、护送而来被动求助的,哪怕他们愿意接受救助服务,但他们却都属于“非自愿型”社会工作服务对象。因此,能否减轻服务对象的不安,赢得服务对象的信任,建立起专业的关系就成为了为救助对象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难点和前提条件。
而尽管在救助管理机构中开展个案工作的持续时间往往都不是很长,但将社会工作服务融入常规救助工作中毕竟能让服务对象经历更多,学习更多,领悟更多,改变更多,获得更多。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救助系统全面推进专业社工介入救助对象服务十分必要,但客观地说,现有救助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引导下的管理理念使得这个工作的推进显得还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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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妍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case/2015/0216/206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