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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社工对一位少年犯的观护与辅导

沈洵

个案背景

晓军(化名),男,18 岁时因抢劫被送至上海市闵行区青少年事务观护总站进行观护帮教。晓军16岁时从外地来到上海,当时全家6口人都居住在上海。晓军的父亲是家中的主心骨,脾气暴躁,经常斥责他,晓军对父亲很排斥,不太愿意与父亲相处,父子间缺少沟通。晓军不愿意读书,一直打零工,每次也干不长久,更没有想过将来做什么。晓军的弟弟有一份固定工作,家里人比较放心,父亲常拿晓军和弟弟比较。晓军的母亲原先做保姆,后来不做了。一家人全靠父亲和弟弟赚钱生活。晓军工作后从没给过家里钱,晓军说“有时候也想给,但钱都花在娱乐场所了”。

晓军在上海和两个老乡住在一起,都是他刚来上海时打工结识的。晓军和女朋友关系比较好,但女朋友的妈妈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当时女朋友已经不和他见面了。

预估

观护工作初始,服务对象尚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其反应仅停留在问题的表面,虽然对此事表示后悔,但并不太明白自己错在哪里,法律知识匮乏,法制观念极其淡薄,更不知道如何真正改变自己。

社工认为,对此案例可从“人在环境中”的角度来进行分析:

从“人”方面来看,服务对象处于青少年期,主要的人生发展任务是建立同辈群体的认可和自我同一感。服务对象来到上海后,父母因忙于工作、谋生,没有很好地承担起家庭主要照顾者的角色,迫使他提早走上社会,身份认同出现混乱。作为一名外地来沪人员子女,家庭、社会的种种原因使服务对象产生了自卑、烦躁等情绪,生活中也缺少长辈、朋友的正面指引。

从“环境”来看,父母无暇照顾服务对象,家庭给予他的支持较少,容易造成亲子间缺乏沟通的情况。同时,服务对象与朋友的背景环境相差不大,很难从同辈中获得情绪方面的抚慰与支持。

此外,当时服务对象的心理状态不太稳定,沉溺于自己的感情世界,放不下与女朋友的事情。对此,社工拟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同时请站里的老师一同帮助引导他。

计划

总目标:在观护期间,帮助服务对象调整心态,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思路,并和他一起学习、分析法律法规,帮助他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

具体目标:在与服务对象建立牢固工作关系的基础上,引导其正确思维,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通过活动(劳动、学习等)正确引导服务对象,努力改变其不良行为和盲目的交友方式;帮助服务对象提高认知,增强理性思维,克服和消除叛逆的错误行为,初步学会处理各种困难和突发事件,从而恢复本我、自我与超我之间的平衡。

服务策略:依据问题、心理- 社会服务模式,以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心理分析理论为指导,根据服务对象的个人情况和现实状况,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是对其人格和自我、超我发育不全(理性思维的缺失)进行治疗,帮助其恢复本我、自我与超我之间的平衡,增强其自我适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引导服务对象有一个正确的心态,在谈心的过程中和社工站的老师们一起引导他正确思考,尽快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此外,通过各类有益的活动,对服务对象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并陶冶其情操。

介入

介入初期的一次危机。

社工和服务对象见面后不久就出现了一次危机:联系不上服务对象了。因为服务对象当时没有手机和固定电话,社工平时都是通过其父亲联系他,而当时服务对象的父亲也和他失去了联系。社工正在着急时,服务对象出现在了社工站,情绪十分激动,还流泪了,嘴里不停地跟社工说着同一句话:“我现在就想回去找我女朋友,我只要跟她说几句话就可以了。”

原来,服务对象的女朋友上周突然不见了,他很着急,这两天就是在到处找她,后来终于打听到她回老家了。于是,服务对象给她打了个电话,但接电话的是女孩的妈妈,并拒绝让女儿和他通话。而服务对象觉得自己还有话没跟女孩说,满脑子想的全是这件事,其他任何事情都听不进去。看到服务对象的情绪非常激动,社工便和社工站的老师一起做他的情绪稳定工作。

针对服务对象的心理情况,社工在寻求心理咨询师帮助的同时,帮他一起分析整件事情。社工告诉他,目前最关键的事情不是回去找女朋友,而是好好努力,以正确的态度面对犯下的错误,努力改正,争取从宽处理。在社工的劝说下,服务对象的心情终于平复下来,比较冷静地答应社工“在这段时间里好好学习,争取好好表现”。

正式介入。

接下来,社工计划围绕服务对象与家人的关系和生活开展活动,同时组织服务对象参与公益劳动和观护站的集体活动。服务对象参加了两次“快乐周末”活动,并在其中一次活动中获得了小组第一名。

第一,合理安排生活。心理咨询师认为,服务对象在观护时期暂时没有工作,心理上会不太稳定。于是,社工引导服务对象对自己的生活进行计划和安排,并和他一起制订了周一至周五的日常生活时间表。由于服务对象对电脑比较感兴趣,社工便给他布置了这方面的作业:寻找本年度上海哪类电脑方面的人才较为紧缺。服务对象没有很好地完成这个作业,但通过网络投了一份简历。“那天在上网时,我看到一家网吧在招服务员,便通过QQ与他们的工作人员联系,把自己的简历贴了上去。”之后,服务对象陆续找了两份工作——在舞厅做保安和在网吧当网管,但都没有干下去。根据服务对象自决原则,社工适当地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了服务对象,他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在网吧及舞厅工作,环境太乱,不太稳当。

第二,改善与家人的关系。案发前,服务对象基本上不会在家里住,一直和老乡住在一起。社工问他和父亲的关系如何,他的回答是:“我和他不说话,两个人碰在一起就吵架,爸爸脾气暴躁。”为了缓和亲子关系,社工与其父母进行了沟通,并把其父母的想法、对他的关心与牵挂告知服务对象。在社工的努力下,服务对象与父母的关系有所缓和,往家里打电话的次数增多了,一周至少会有一天住在家中。

第三,网瘾问题。以前服务对象几乎每天都去网吧上网,案发后服务对象则平均每周去两次。社工问他:“你觉得上网有趣吗?”服务对象回答说:“我现在上网已经比以前少多了。上网主要是玩传奇,因为这个游戏规定,一周内不登陆的话账号就无效了,到一定时间会被注销。”于是,社工和他讨论了网瘾问题,并打了一个比方:一个青少年到网吧玩游戏,玩了3 天都没有回家,父母把他从网吧拉了出来,并把他关在家里,你对此怎么看?服务对象回答:“不好,有两个原因,第一,网吧里还有其他人,那个青少年会觉得很没面子;第二,父母还把他关在家中,那就更不好了。”社工紧接着问:“你的父母是怎么对待你的?你有没有碰到过类似问题?”“我爸爸上次去网吧找我时,是在我边上叫我出来,这样我可以接受。”于是,社工适时地请他帮忙想想,看有什么办法来帮助这个青少年戒除网瘾。服务对象很快回答:“主要还是靠自己,其他的我也没想过,但是蛮难的。”看来,服务对象对网瘾问题还是有比较正确的认识的。

第四,顺利度过又一次危机。在正式介入过程中,又发生了一次危机事件。那天,社工与服务对象约好上午9 点面谈,可直到中午他才出现在社工站。原来,头一天晚上与服务对象一同犯事的同案犯(当时在逃)把他“请”到住处,恐吓他不准报警,并且直到第二天快中午了才把他放出来。服务对象说: “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晚些时候跑过去找他们干一架,但如今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到这里来找你们,先把事情告诉你们。”不仅如此,服务对象在取保候审期间,还积极向有关机关检举揭发在逃同案犯的线索。服务对象以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对犯罪行为有所悔改。

跟进服务。

服务对象在以正常心态受审后,仍继续得到社工的服务。结案后,服务对象面临的最迫切问题是找一份固定工作或继续上学。根据服务对象的意愿,社工推荐其进入一所中专学习计算机。在校期间,服务对象主动与社工联系并告知自己的近况,生活或学习中碰到的喜悦和烦恼也会与社工分享,最后以较好的成绩顺利毕业。此外,社工作为服务对象父子之间的协调人,把两人聚在一起实实在在地谈了一次,此后父子关系逐渐有所好转。

评估

观护期间,服务对象能够按时参加每次的学习,并主动将心得体会交给社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服务对象提高了法律意识,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并表示了悔改。在对服务对象进行的心理测试中,心理咨询师也肯定了服务对象目前思想稳定。同时,服务对象能够更好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并说自己现在“脾气好像变好了,没有以前那么冲动”“做一件事情之前会先想想该不该做、是不是违法的事情”。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view/2015/0213/206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