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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公告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截止4月10日,经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初审,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了901个项目。
4月17-18日,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领导小组批准,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发展示范项目(A类)立项152个,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B类)立项102个,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立项86个,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立项37个。
请获得立项的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细则和项目执行办法,依据项目申报书,认真、扎实、及时执行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指导项目实施,协助解决项目执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地立项项目按期执行、资金安全、成果丰富。
立项资金与申报资金有缩减的,项目规模可同比缩减。项目资金预计在4月30日前后到账,请查收。
责任编辑:陈伟浩
文章来源:http://www.swchina.org/ztwz/2013/1203/20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