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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意见
原题: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意见
为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团员意识培育,建设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骨干队伍,深化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共青团中央决定,在全团开展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重要意义
1.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根据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青年组织的要求,共青团中央作出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的重要部署。团员是团的肌体的细胞,既是团组织的服务对象,更是团组织的工作力量;既面临作为青年个体共有的成长发展需求,更担负作为组织成员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的责任。当前,团员意识淡化已经成为团员队伍建设面临的最突出问题,直接影响着团组织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战斗力。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能够促进团员权利和义务的有机结合,强化团员对团组织和社会的责任,对于增强团员意识,培养青年骨干队伍,更好发挥团员在青年中的模范作用,进而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团员是青年中的先进分子,应该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共青团倡导和发起的引导广大青年服务奉献社会的品牌工作,价值引领性强、社会认可度高、青年参与面广、组织基础健全,在青年中具有强大动员力,在全社会具有广泛影响力。注册志愿者作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骨干力量,在广大青年中发挥着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组织化动员广大团员参与志愿服务,既有利于调动团员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畅通参与渠道,又能够发挥团员示范带动作用,带动更多普通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从而把在广大青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落细、落小、落实。
3.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经过20余年的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在我国取得了巨大进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已经成为当代青年普遍认可和追求的价值取向。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对于引导和鼓励青年参与志愿服务,完善注册制度,拓展服务领域,健全组织网络,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机制建设,壮大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深化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二、注重实效、健全机制,积极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
1.加强教育,积极发动。“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热心帮助青年进步”是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参与志愿服务是体现团员先进性的具体表现,组织团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应该成为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坚持组织化推动与激发团员内在动力相结合,在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中做好志愿服务宣传、意识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把志愿服务作为入团教育和团员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引导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逐步认同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实践。在广大团员中大力开展团员意识和先进性教育,重点教育团员深刻认识和自觉履行作为团员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宣传团员注册志愿者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注重选树典型,强化引领作用。
2.规范注册,壮大队伍。要按照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于2013年修订的《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各级团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渠道,推动志愿者注册工作的便利化、信息化。专兼职团干部要率先注册,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高校等团组织要先行一步,组织推动所在单位全体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入团前,要将是否是注册志愿者、是否参加过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活动作为考察内容;入团时,要积极同步推动新团员同时成为注册志愿者。在开展“推优”入党工作时,要将是否在注册志愿者中发挥骨干作用作为考察内容。
3.开展服务,发挥作用。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关键要发挥团员在注册志愿者中的骨干作用。坚持以需求导向,设计组织好志愿服务内容,努力为注册志愿者提供丰富的志愿服务项目和载体,鼓励注册志愿者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动员团员围绕重点领域和项目开展志愿服务:一是参与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网络文明、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海外服务等领域志愿服务;二是参加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将团员的先进性和担当精神延伸到网络空间,在互联网上积极发声,用文明语言和理性态度宣传正面思想、驳斥错误言论,带头发出好声音,主动弘扬正能量,增强网络文明素养,在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三是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全团志愿服务重点项目。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引导团员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将志愿服务融入日常生活,灵活多样地开展志愿服务;倡导未满十八周岁团员立足居住社区、校园以及校园所在社区等随时随地随手参与志愿服务。倡导和支持团员发挥模范和骨干作用,以多种形式带动更多青年奉献社会,服务他人,共同进步。
4.建立机制,提供保障。要把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情况纳入基础团务工作内容,列入团务工作统计和相关考核。规范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工作机制,完善认证、培训、考核、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志愿服务项目和载体的建设,加强与街道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联系对接,发挥好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加强对注册成为志愿者的团员进行志愿服务理念、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推广注册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将志愿服务经历作为开展团内评选表彰和选拔志愿服务重点项目志愿者的重要条件。建立健全团员参与志愿服务的档案管理、权益保障、服务时间认定等机制。有条件的团组织要为注册志愿者提供人身意外伤害等相应保险。
5.健全组织,加强管理。各级团组织要以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各级志愿者协会,鼓励以团支部为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高校要普遍建立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学要成立服务总队,广泛推动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县有协会、基层建队。要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强对注册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管理。
三、加强对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团组织要把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作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要向党政领导进行汇报,主动加强与文明办、教育、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力争2015年、2016年、2017年逐步实现全国40%、70%、90%以上的团员通过各种途径成为注册志愿者。各级团组织要迅速启动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根据总体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省级团委要做好本地区、本系统内的统筹、组织和协调工作。
(2015年1月9日印发)
责任编辑:姜妍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15/0115/201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