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政策法规政策条例 关于开展2014年度深圳社会工作行业评优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度深圳社会工作行业评优的通知

深社协服〔2015〕4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深圳社会工作行业评优的通知(一)

各社工服务机构、各位社工:

为树立社工行业服务典范,考量社工工作成效,宣传推广社工理念,促进社会接纳认同,推动社工服务发展,在深圳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将对我市2014年度社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并表彰。评选将秉承客观、公平、公开、专业、创新的评选原则,选设2014年度深圳社工之星、2014年度深圳社工督导之星、2014年度深圳社会工作优秀案例、2014年度深圳市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014年度深圳优秀社会工作宣传信息专员、2014年度深圳优秀社会工作信息统计员、2014年度深圳优秀社工人才安居住房专员等奖项。本次评优结果将在2015年深圳社工宣传周上进行行业内表彰,获表彰者还可获推荐参加市委、市政府和其他部门组织的表彰活动的资格。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奖项评选办法

(一)社工之星、督导之星、优秀案例的评选程序为:评选程序:社工机构内部选拔→社工机构推荐→主办单位初审→网络投票(案例除外)→专家评审(社工之星面谈)→公示。请各机构按照评选方案(附件1-3)的评选方法、评选标准在机构内开展推选,并将推选结果报送我会。

(二)优秀社工服务机构评选以第三方评估单位2014年度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综合评估结果为表彰依据。各机构不需再填报资料。

(三)优秀社会工作宣传信息专员、优秀社会工作信息统计员、优秀社工人才安居住房专员评选程序为:市社协2014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各机构不需填报资料。

二、报送方式和截止时间

1.请各机构按评选方案(附件1-3)相应奖项后的“需要同时提交的资料”内容和方式报送。纸质版报送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洪涛大厦4楼社工协会社工服务部,电子版发送到chx@szswa.org。

2.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22日(以快递和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勿用平邮)。逾期报送资料视为自愿放弃参加本次评优活动。

三、注意事项

1.希望各社工机构和社工同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2.所有报送的资料务必真实客观。在涉及服务对象信息或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时请遵守保密性原则,做好技术性处理。

3.网络投票(1月底)与社工之星面谈(2月初)评审事宜将另行提前通知,请密切关注协会网站和机构邮箱。

附件:

附件1、社工之星评选实施方案.doc

附件2、督导之星评选实施方案.doc

 

附件3、优秀案例评选方案.doc

二○一五年一月七日

联系方式:社工服务部  25832816转819  chx@szswa.org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15/0113/201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