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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终盘点•社工领域10件事

 

1、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

点评: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全面部署、规划、规范青少年社会服务体系、青少年社会工作制度、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的政策文件,该意见从回应青少年服务需求、创建社会制度条件、优化社会工作者系统三方面为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发展提供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制度安排。该意见的发布是我国青少年事业和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里程碑,将推动青少年事务的专业化发展、造福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青少年社会工作的率先推进,也将对其他领域社会工作发展起到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2、民政部、李嘉诚基金会合作实施“大爱之行——全国贫困人群社工服务及能力建设项目”。该项目由李嘉诚基金会资助2000万元人民币,面向全国开展示范性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高层次社会工作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社会工作政策研究与倡导等工作。

点评:“大爱之行”项目充分利用合作双方优势,整合政府、企业、社会资源,调动多方力量参与促进困难人群社工服务和中国内地社工事业发展的进程。全国600多家社工机构参与了项目申报,近50位境内外专家参与项目评审和顾问咨询,29个项目实施省市的社工行政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指导监督,110个民政局或群团组织为项目单位提供了财政资金配套和实施合作支持。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充满挑战,但合作双方鼓励尝试探索,不断从模式创新、新科技运用和跨界合作寻找突破口。愿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今日“大爱之行”项目的幼苗可以绿叶成荫。

3、今年3月18日,第八个国际社工日,民政部首次在全国启动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今年国际社工日的中国主题是“弘扬社工精神,服务困境人群”。

点评:国际社工日迎来了“中国季”。这一季,国际社工日首次在中国呈现出政府引领、社会参与,声势浩大、异彩纷呈的局面。全国各地的宣传活动共同勾画出包含政策宣导、榜样树立、理念营销、实务推介、价值认可等要素在内的多维立体画面。这是国际社工日在世界范围内扩大影响的又一次成功,也是中国社会工作赢得社会尊重、获得更强发展动力的一次重要起航。以国际社工日领衔的社会工作宣传活动对我国社会工作事业的推进作用将是持久和重量级的。

4、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社会工作第一次写入国家法律法规。

点评: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发布和实施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必将有效促进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该办法首次确定了社会工作在国家级社会救助法规中的地位,使社会工作有了合法介入社会救助的依据和渠道。社会工作机构与其他相关部门一起贯彻落实政策,可以在共同的救助活动中传播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从而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及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的更多了解。该办法的实施也可以促进社会工作本土化经验的总结,特别是在制度框架内为困难群体、底层群体服务的经验总结,进而大大促进我国社会工作发展。

5、民政部实施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这是民政部作为社会工作业务主管部门,首次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

点评:此次支援计划有五个特点:一是这是我国在灾害救助社会工作领域开展的第一个中央与地方联合的对口援助计划;二是通过此次计划,检验和探索我国灾害救助的跨省支援机制,积累灾害社会工作经验模式,推动云南当地社会工作发展;三是建立“鲁甸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整合民政系统的救灾、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职能,促进社会工作引领灾区的社会服务;四是建立社工实务服务与理论督导学习相结合的机制;五是开拓了社工服务的范围,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开始得到尝试。今后此次计划在社会组织的项目对接、信息管理、科研等方面如何发挥作用,值得继续观察。

 

6、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从国家政策上明确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发挥作用的路径与要求。

点评:社区矫正一直存在双重属性之争,刑法学者强调社区矫正的行刑属性,主张法制化力量主导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学者则强调社区矫正是一种再社会化的罪犯改造过程,是一种法定授权的社会服务。社区矫正虽是一种法定的行刑措施,但一旦完成了司法判决,在社区服刑人员未触犯新的刑法规定之前,社区矫正过程就和法律专业没有直接关系,而是要通过司法社会工作者动员社会力量提供有效而协调的专业服务来改造罪犯,恢复其社会功能和社会关系。该意见其实是回归了社区矫正的本质内涵,把社区矫正工作引向正确的发展道路,有利于社区矫正从司法管制思维模式走向社会恢复思维模式。

7、民政部选拔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点评:目前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还存在人才数量缺口大、能力素质不高、结构不太合理等问题,尤其是还缺乏一支能够在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队伍。民政部首次选拔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将作为我国高层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起始性事件载入史册。它释放出一个政策信号,即高层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已经由政策规划转入具体实施;它确定了一个人才标准,为各地培养高层次社工人才指明了方向;它树立了一批学习楷模,形成了一个激励机制,让人们有更大的动力和热情继续努力,推动形成有助于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8、福建省发布《关于加强企业社会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企业社会工作的具体职责内容以及企业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在全国率先开启了企业社会工作方面的指导意见。

点评:福建省独特的地理优势使其经济发展迅速,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对台贸易焕发出蓬勃生机,但同时也存在着企业及其员工危机,迫切需要发展企业社会工作。该意见的印发不仅为推进企业社会工作服务营造了良好氛围,为企业社会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助于促进福建省企业社会工作发展,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而且也是目前由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的社会工作服务向跨领域、跨行业推动的起点,由此将激发其他部门参与社会工作服务,形成推进社会工作服务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共识和行动。

9、吉林省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实现城市社区100%全覆盖。

点评:社会工作岗位是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专业服务的载体,也是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础。对于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省份来说,在社工机构培育较少、财力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如何激发社会工作由试点探索向整体推进的动力,是个难点。目前吉林省80.2%的民政直属事业单位、100%的城市社区都已设置社工岗位,实属难得。社工岗位的开发仅是推进我国社会工作全面发展的一个方面,但这项工作的推动却从行政方面强化了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对于推进社会工作全面深入发展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10、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这是国内省级层面首次出台关于“三社联(互)动”的政策。

点评:该意见厘清了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发展的运行规律和联动机制,增强了社会体制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和整体性,为各地社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供了重要借鉴。其启示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针对基层社会治理问题日益呈现整体性、多元性和复合性的特点,运用“整体性治理、联动式发展”的理念和思路,致力于推动基层社会的整体性改革与创新;二是将基层社会治理中“社会活不起来”这一核心问题作为突破口,以社区为平台,为社会组织及专业社工机构等社会机制的发展创造空间和条件;三是具体而翔实地提出了“三社联动”的互促互构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社会治理的务实举措。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industrynews/2014/1222/197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