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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鲁甸8·03地震社会工作服务总结

 

党委政府认可 灾区群众好评

鲁甸8·03地震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成效显著

云南省民政厅

8月3日,昭通市鲁甸县发生的6.5级地震,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抗震救灾阶段性胜利。云南省民政厅在民政部的指导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生命和物资救援的同时,高度重视灾害社会工作在灾后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汶川、玉树和芦山地震的经验,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机制,搭建平台,整合资源,组建队伍,扩大宣传,推动了鲁甸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有序高效开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一)反应迅速,认真评估,启动灾后社会工作介入程序。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开展需求评估。8月4日,在开展生命救援的基础上,云南省民政厅决定借鉴汶川、玉树和芦山地震社会工作介入的经验,迅速召集云南民办社工机构相关人员就社会工作介入鲁甸地震灾区进行初步探讨,并委托相关机构派员深入灾区对灾后需求作调查和了解。在初步了解灾区情况的基础上,8日,社会工作处召开鲁甸地震社会工作介入专家咨询会,由我省有关高校、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专家学者参加,讨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工作介入初步方案,成立灾区社会工作服务快速评估组,对灾区的医疗机构、学校、安置点、村(社区)需求进行评估调研。二是充分讨论灾区需求,形成工作方案。14日,召开了灾区社会工作需求评估报告会,确定了社会工作介入的地域、领域和社工数量,形成了行动方案。随后,在云南社会组织救援服务平台发布了信息,公布了社会工作站的建站目标和社工人员需求,要求各社工机构和有关社会组织积极申报社工项目,已在灾区开展服务的要主动备案登记,使社会工作力量有序服务灾区。

(二)政府主导,搭建平台,组织本地社工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服务。立足灾区群众的社会工作服务需求,及时向民政部社会工作司汇报,印发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鲁甸地震灾区实施方案》(云民人事〔2014〕21号),旨在通过鲁甸地震灾害社会工作的开展,在全国首次建立起政府主导的灾害社会工作机制,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有序高效开展。一是建立一个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校地结合、社会协同的鲁甸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格局,建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机制;二是搭建一个平台。设立鲁甸8·03地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遵循有效联动、专业化运作的原则,畅通与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高校和研究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渠道,承担组织与协调、服务与管理、资源链接与整合、培训资源整合与组织、宣传与交流、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等职能。服务中心成立后,主动服务于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搭建交流平台,做好各支服务队伍协调服务。利用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社会报和中国社工杂志、民政部社工司鲁甸社会工作专栏,云南电视台、昭通电视台、云南民政网、社工中国网、微博和微信等平台进行大力宣传。服务中心还成立了临时党总支,各服务队成立党支部,接受民政厅党组、鲁甸县、巧家县委的领导。三是组建一支本地社工队伍。由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连心社区照顾服务中心、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云南携手困难群体创业服务中心、昭通曈博公益协会、昭通市安然公益联合会、昭通市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组建了60人的社会工作服务队伍,在医疗机构、安置点、学校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三)结合实际,总体部署,民政部启动鲁甸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地震发生后,民政部立足云南尤其是昭通地区社会工作专业机构比较缺乏、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比较薄弱的实际,决定实施“鲁甸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统筹了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5支50余人的社会工作服务队伍,开展为期3个月的灾区社会工作服务。各相关民政厅局和中国社工协会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民政部号召,整合民政系统、高校、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资源,组建了专业性强、各具特色的社工服务队伍对口支援鲁甸地震灾区。同时民政部整合云南大学、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的资深专家组建督导培训组,对灾区社会工作服务进行持续深入的专业督导和培训。

(四)立足灾情,紧扣需求,合理安排各支服务队伍服务地域和领域。为保证社会工作有序介入灾后恢复重建,云南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3次赶赴鲁甸县、巧家县,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就各服务队的工作地域、服务领域、食宿地点、交通方式等进行协调安排,经过认真研究,北京社会工作服务队在骡马口板房学校针对受灾儿童青少年、学校老师、学生家长以及学校技工等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服务;上海和广东社会工作服务队分别在重灾区龙头山镇灰街子、葫芦桥安置点针对丧亲家庭、老年群体、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因灾致贫人群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四川社会工作服务队在巧家县包谷垴乡针对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灾民生计发展、综合社区发展开展服务。中国社工协会服务队在火德红镇和甘家寨红旗社区两个安置区针对儿童、妇女及伤病人群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另外,云南社会工作队伍在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火德红镇安置点、乐红镇乐红小学等地开展医务、社区和学校社会工作服务。

(五)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各社会工作服务队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服务。进驻灾区3个月来,各支社会工作服务队伍坚持“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开展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专业服务。北京社会工作服务队自进入震区骡马口板房学校进行社工服务以来,牢记服务使命, 着力抓好临时党支部和社工服务队伍两个建设,立足学校实际,通过与11个班“一对一”结对子,开展了70余次社工进班活动,参与学生达7000多人次。开展社工小组活动50余次,参与学生1000多人次。通过运用社工专业理念设计了13个社工服务项目,围绕全校师生身心成长、心理疏导、社会融合、实践锻炼、安全保障等开展了专业社工服务。通过深入调研,积极链接资源,将价值约520万元专款及物资用于在骡马口板房学校建设和解决师生实际困难。通过实施“以学习带项目,以项目促学习”工作举措扶持长期跟队社工,培养本地社工人才。上海社会工作服务队利用高校社会工作资源优势,先后组织3批共31人的专业社工队伍到灾区开展服务,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合作,以社区介入、社区增能和社区重建为核心理念,以“培养新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为基础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与社区自治体系”为总体目标,开展心理与精神、人际关系、组织、社会与文化和生计发展层面的重建服务。从疏解社区问题和提升团队工作能力的目标出发,协助安置点形成“一社一领袖一团队”的工作系统,组建“社区行动先锋队”工作坊、“花椒天地小小安全宣传员”志愿者队、棋牌团和巧妇编织团等,并开展睦邻倡议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广东社会工作服务队立足于丰富的社工资源基础,采用“行政人员+机构负责人+资深专业社工”人员组成模式,先后组织85名社工,分7个批次进入葫芦桥安置点开展服务,通过积极地走访安置点居民,了解居民问题和需求,开展个案服务,通过“以党建带服务”,成立葫芦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完成261户家庭结构图、家庭档案,社区资源地图。确定重点服务对象30余户,每天定时定点走访及入户探访。通过开办葫芦桥电影院、葫芦桥茶馆、葫芦桥大舞台,开展“幸福安居”、“暖冬行动”、“鹏鹏智慧屋”、“家园记忆”等项目,举行国庆联欢活动,着重提升社区能力建设。通过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筹建老人协会,发展葫芦娃志愿服务队、舞蹈队,妇女手工小组,丰富灾民的业余生活,增强了社区活力,促进了灾民参与社区建设。四川社会工作服务队充分利用汶川、芦山地震服务经验,在下大坪安置点和青山小学开展了社区关系重建、社区恢复与发展、学校社会工作、本土团队发育和推动政策制度等方面工作,发展和培育了22名乡村社工人才。成立包谷垴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青山小学社会工作站,推动当地政府出台了《关于成立巧家县包谷垴乡社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加强巧家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在安置点开展了小苹果乐园、生产互助自救小组等多个项目,举行 “缘来一家人,欢聚在一起”、“全家福”、“元宝岁岁安、邻里处处情”、“开心一刻游园会”和电影放映等活动。这些服务在传递温暖、恢复社区关系、促进社区恢复和发展方面取得很好的效果。中国社工协会社会工作服务队与火德红镇和小寨镇党委、政府紧密配合,联合本土社工机构,从心理抚慰、健康咨询、生产自救和孵化培训四个方面全面展开专业社会工作。与云南本地社工组织联合建立社会工作站,开展个案、小组、社区活动14个。大力孵化培育本地社工机构,培训本地社工8人、志愿者10人。服务两个安置区人群2800余人。在甘家寨红旗社区开展针对全员健康摸底、快速对接医疗服务的“健康卫士”行动,成功运用“园艺治疗”和“音乐治疗”专业方法,并编写了针对本地社工的地震灾难入门级社会工作手册。云南社会工作服务队的云南连心社区照顾服务中心在火德红镇建立社工服务站,针对红石岩等6个安置点11个社以小组、个案、社区三大工作方法进行专业服务,举行活动次数十余次,服务3000余人次。支持本地3家机构在火德红镇开展工作,推介的资金超过20万,培养了本地6名本土社工人才,转化培育本地社工服务机构2家。云南省携手困难群体创业服务中心在鲁甸县乐红镇中心小学成立了“壹乐园—儿童服务站”,围绕“我的地盘我做主”、“小志愿者服务”、“温暖你的航天梦”等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驱散学生心理阴影,鼓励学生重拾生活信心。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社会工作站从多学科角度,运用“生物—心理—社会”的社会心理医学和扩展式精神健康模式,对青少年儿童进行关注和陪伴,为所有伤员建立心理档案300余份,为丧亲儿童的家属进行团体辅导,为40余名医护人员进行了多次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在火德红镇及李家山村分别建立“守望互助”社区服务站,走访受灾家庭200 多户,深度个案跟进十余人,在火德红镇中心小学以“室外团体辅导+课堂文化知识学习+室内电影欣赏”的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昭通市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分别在北京、上海、广东、四川以及中国社工协会服务队跟队学习,努力学习先进服务理念和方法,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实践活动,逐步掌握了个案、小组、社区社会工作方法,提升了服务中心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昭通市安然公益事业联合会在地震后累计招募志愿者500余人次参与抗震救灾,积极响应市民政局的号召,派出人员跟队学习,积极参加培训,逐渐向民办社工机构转化,为省外队伍撤走后继续承接有关项目、开展社工服务打下了基础。鲁甸泉心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是鲁甸青年创业商会注册的昭通本地社工组织,地震发生后,商会于地震当晚赶赴地震重灾区火德红镇设立救灾服务站,向灾区群众发放了大量的物资,民政部社会工作支援计划实施后,积极参与社工项目、派员跟队学习社工知识,注册成立了鲁甸泉心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在火德红镇开展服务,成功转化为本土社工机构。昭通市曈博公益协会先后组织近600名志愿者先后进入灾区服务,协助爱心人士和爱心团体陆续向灾区运送大量物资,通过申请壹乐园儿童项目和“儿童之家”服务项目,积极参与省外服务队的跟队学习,正积极转化为本土社工机构。镇雄县云福乡村发展促进会是今年注册的社会团体,地震发生后,积极争取由壹基金壹乐园项目,在火德红镇鹊落小学有针对性的对儿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通过到省外服务队伍学习社工理念和方法,组建学校小志愿者团队,建立兴趣小组,采取个案调查、重点跟进的方式,对一些特殊的儿童进行引导,逐渐成为一支本地社工力量。

 

(六)党政认可,群众欢迎,鲁甸灾后社会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一是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各社工服务队积极抓党建,成立临时党支部,主动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当地党委政府也主动将社会工作纳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议事日程,千方百计为各社工服务队协调各方关系,创造工作条件,使各服务队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二是促进了救灾理念的转变。此次社会工作服务介入灾后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是全国第一次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模式,通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深入开展,使当地政府看到精神层面救援的重要性及其所起到的巨大成效,促进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的转变,提升了救灾水平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三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业服务。截至目前,各服务队通过个案、小组和社区工作方法服务人群达2万余人,举行各类社工活动百余次,社工服务深入人心,得到了灾区人民群众的认同和积极配合。四是链接了丰富的社会资源。各服务队积极向所在单位和组织报告工作情况,充分发挥资源链接优势,截至目前,各服务队为灾区重建争取资金超过4000万元,以及大量灾区群众急需的物资。五是培育了一批本地组织和人才。各服务队将培育本土社工组织和培养本土人才作为工作的重心贯穿始终,截至目前,共培育转化本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0余家,并培养了一大批本土社会专业人才。同时,还对昭通市民政系统186名基层干部、22名社会工作持证人员进行带队培养,为转化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奠定了人才基础。六是形成了一系列灾害社会工作研究成果。各服务队充分利用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社会报和中国社工杂志、社工中国网、民政部社工司鲁甸社会工作专栏、微博、微信以及本地新闻媒体等平台进行大力宣传,发表了一系列鲁甸地震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研究文章,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取得的基本经验

(一)党政重视,指挥统一,是做好灾害社会工作的根本保证。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科学有效的统一指挥、周密完备的统一部署,是做好灾害社会工作的根本保证。地震发生后,李立国部长,姜力、宫蒲光副部长和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指示,要求做好关于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以及社会工作者科学、有序、高效地介入灾区群众心理援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民政部社工司第一时间部署,协调组织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社工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督导培训组,召开视频启动会议,举办研究班。云南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厅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和部署社会工作介入灾后重建等事宜,确定了“积极推进,量力而行,由小到大,科学谋划”原则,建立机制,搭建平台,组建队伍,整合资源,保证了灾区社会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是开展灾害社会工作的基础。地震发生后,从灾区服务评估、服务需求发布、组建社工队伍、合理规划布局、有序管理协调、整合各方资源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政府主导作用。在政府主导下,高校、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及其社会工作者情系灾区,服从政府安排,将灾害社会工作纳入到政府的统一行动中来,为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科学评估,合理布局,是做好灾害社会工作的前提。灾害社会工作实践性很强,从灾区群众服务最紧迫、最需要的服务需求入手,结合灾情情况、人口规模、经济社会条件、民族宗教文化、风俗习惯等因素开展评估,是为社会工作介入做有效准备。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整合社会工作服务资源,合理安排社会工作人才的服务地域和服务领域,是鲁甸灾害社会工作取得实效的前提。

(四)搭建平台,服务协调,是规范灾害社会工作的载体。为确保各方社会工作力量有序进入灾区,及时搭建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综合平台,成立了鲁甸8·03地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整合省内外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进行有效管理和服务,链接调配社会工作服务资源,提供专业督导与能力建设,开展灾害社会工作研究等方面工作,同时进行志愿者招募、培训、注册、分配、考核与志愿服务记录等综合管理服务,使服务中心成为规范灾区社会工作开展的有效载体。

(五)坚持需求导向,细处着手实处着力,是灾害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重点。立足于鲁甸地震灾区实情,在医疗机构、学校、安置点等建立社会工作站,以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因灾致残和五保、低保、三无人员为重点,规划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广泛开展哀伤辅导、心理抚慰、功能修复、关系重建、能力提升、社区融入、生计发展等方面专业服务,帮助灾区群众舒缓心理压力、修复社会关系、强化社会支持、提升发展能力,推动灾区社会秩序重建和社区发展。

(六)跟踪督导,强化培训,是提升灾害社会工作实务能力的方法。为提高各支社会工作服务队伍的服务质量,民政部组建督导培训组,对省外5支社工队伍开展督导服务,分别在昆明和昭通举办了鲁甸社会工作实务研究班。同时,云南省民政厅及时与省教育厅协调,组建了由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专家学者5人组成的本土督导培训队伍,对省内介入鲁甸灾区的社会工作队伍开展督导和培训,并针对本地民政干部举办了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督导培训,为各支服务队伍提供实务能力提升、项目运作方法等具体指导,提升了服务能力。

(七)培育本土机构,发展本土人才,是灾害社会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灾害社会工作服务具有长期性、连续性等特点,省外5支社会工作服务队伍服务只有3个月,在省外队伍撤走后保证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可持续是这次计划的重点。各支服务队伍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通过配套项目和资金,注重培育和转化本土社会组织,发现和培养本土人才,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成为灾害社会工作持续发展的关键。

三、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建设上,灾害社会工作尚未纳入救灾体系。汶川地震后,再经过舟曲泥石流、玉树和芦山地震,灾害社会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社会工作目前尚未正式纳入我国的救灾体系中,在灾后的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中仍然主要强调基础设施等建设,忽视了灾区的社会建设,导致社会工作在政府救灾体系中的角色还不明确,介入程序和方法还不清楚,社会工作者的责权利还不明晰,缺乏有效的制度支撑。

(二)资金保障上,灾害社会工作尚未纳入财政支持范围。我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尚在起步阶段,财政保障薄弱。此次的鲁甸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更是在我省范围内第一次开展,具有突发性、规模大等特点,没有纳入到财政支持范围。同时,我省社会工作民办服务机构数量少、规模小,筹集和整合资金的能力不足,成为制约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在灾区进一步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最大瓶颈。

(三)组织和队伍建设上,还没有专门机构和队伍。从全国意义上讲,专门的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队伍很少,我省社会工作力量薄弱,相关机构和人员更为缺乏。地震发生后,只能从从事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和社区等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中派出人员,专业性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方法不多,客观上制约了服务效果。

(四)机构选派和介入方式上,还没有建立甄别机制和能力标准。汶川地震到鲁甸地震,虽然经过了玉树、芦山地震等灾难,灾害社会工作发展迅速,但是仍然没有成熟的灾害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和标准可以借鉴。地震发生后,省内外很多社会组织涌入灾区,情况复杂,难以有效甄别,加之缺乏统一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导致灾区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五)组织协调上,还存在多头管理和争抢资源。因社会工作服务未纳入救灾体系,没有体制和机制的约束,灾害社会工作仍然存在多头管理,存在相关部门职能不明、责任不清等问题,给社会工作有序介入灾区、民办机构和人员的有效统筹和管理带来阻碍。同时,社会工作资源仍然存在扎堆重灾区、忽视周边地区乃至忽略偏远地区的情况,各服务组织争抢服务对象,重复开展服务,造成服务对象的反感和社工资源的浪费。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灾害社会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应加快政策创制步伐,通过制度建设,整合社会工作资源,把社会工作纳入国家救援体系和灾后重建体系中,明确社会工作参与救援和灾后重建的程序、方法和服务规范,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明确社会工作者在灾后恢复重建中的地位、角色、权利等。

(二)健全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加大政府购买灾害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将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经费纳入财政支持范围,通过 “三区”计划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重点支持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和救灾捐赠资金投向灾害社会工作服务,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支持与参与灾区社会工作服务。

(三)促进灾害社会工作专业化、长期化、本土化。通过项目支持和资金扶持,大力培育、发现和转化本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培养本土社工人才,推动灾区社会工作专业化、本土化、制度化和可持续发展。针对中国灾害频发的实际,转变以往临时组建的方式,组建一支具有一定规模、拉得出、派得上、靠得住的专业灾害社会工作队伍。

(四)制定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以地震后的特殊服务对象为重点,制定服务标准。如制定针对老年人、妇女和儿童青少年,三无人员,因灾致残群体,丧亲群体,迁移群体的服务标准,制定灾后社区发展和能力建设、灾后生计恢复与发展的服务标准等。同时,加强社会工作的督导和培训,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内部和外部评估,保证灾害社会工作服务质量。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manual/2014/1216/196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