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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专业社工招聘启事
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工外展服务项目专业社工招聘公告(包食宿)
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是在福建省民政厅和泉州市民政局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由中国十大青年社工领袖人物、中国优秀社工人物、福建省民政厅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家组成员、泉州市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夏晋城发起创办的我省首家民办支持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更是泉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定中首家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家被评为4A的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2012〕49号)要求,福建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5个地区和9个单位开展省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其中,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作为福建省唯一的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被福建省民政厅确定为2013——2014年首批省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机构试点单位。
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自2010年成立以来,重点在企业外来工子女支持与关怀服务、社会闲散青少年帮教服务、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对台社会工作交流合作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进行了大胆尝试并积累了宝贵经验,并先后培育孵化了晋江市致和社工事务所、厦门市湖里区致和社工事务所、泉州市鲤城区致和社工事务所、泉州市丰泽区致和社工事务所、石狮市致和社工事务所等多家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服务对象和各级社会媒体的积极关注和高度认可,并获得首届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首批全国企业社会工作试点单位、首批福建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优秀单位等荣誉与肯定。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申报的民营企业外来工子女成长教育示范项目更是成功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立项,获得国家民政部50万元人民币的立项资助支持。
目前,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除了与泉州市救助管理站合作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工外展服务项目外还重点承接了以下项目:与致公党泉州市委会合作的社区致公学校项目,与泉州团市委合作的青少年事务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少年社工联项目,与泉州市妇联合作的家庭服务与家风建设项目,与丰泽区委文明办合作的暑期第三课堂项目,与鲤城区民政局合作的携老爱幼社工服务项目,与晋江经济开发区合作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项目等。
因服务开展需要,特面向社会诚聘英才。
一、岗位需求
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工外展服务项目社工,2名。
二、岗位职责
本项目于2013年3月1日正式启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包括:在泉州中心市区(含丰泽区、鲤城区、洛江中心城区、清濛开发区等)范围内寻找和关注需要帮助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接受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的生存权利;帮助有需求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改变行为偏差,重建社会支持网络系统,回归主流社会;加强救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宣传力度,普及正确的救助方式及救助途径,提高市民帮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获得救助的意识;组建志愿者队伍,引入社会力量,全面开展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在泉州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依托数字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对城管部门发现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救助服务等。
三、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格;
2、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有公益性社会组织从业经验或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3、热爱社会公益事业,耐心、细心;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社区服务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等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考虑;
5、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学生社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国家心理咨询师、国家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四、福利待遇
1、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周5个工作日即每周双休,每个工作日七小时工作制。具体为:夏令时,08:00—12:00,15:00—18:00;冬令时,08:30—12:00,14:00—17:30。如若加班,可按照有关规定适当调休或给以一定加班补贴;
2、被录用的社工与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社工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合同工资的80%。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经本人申请,上级主管审核通过后可提前转正。此外,对于曾在北京市海淀区社工事业发展中心、福建省致和社会组织孵化与创新中心、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晋江市致和社工事务所、漳州市致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致和社工事务所、泉州市鲤城区致和社工事务所、泉州市丰泽区致和社工事务所、晋江市向阳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石狮市致和社工事务所等相关机构实习者,试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
3、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一线社工基本工资为2300—3200元/月,中层管理基本工资为2600—5000元/月,高层管理基本工资为3900—8600元/月。具体标准视社工的学历、职务、职称、工龄及其他表现综合认定。其中,职称奖励的标准为,国家社会工作师(中级社工师)300元/月,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工师)150元/月;工龄奖励的标准为,100元/年;硕士研究生学历被录用者将以储备干部的身份直接参照项目负责人的薪资标准核定);
4、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将定期对社工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以相应的奖励。其中,满勤奖的标准为150元/季度,年终奖的标准为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的基本工资;
5、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还将为被录用的社工缴纳社保医保;
6、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将免费为社工提供食宿;
7、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将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优秀社工评选并给以相应奖励,表现突出者还将被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省、市、县等各级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评优评先;
8、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将为社工提供丰富的内部培训和外出交流的学习机会,并可享受省内高校督导、香港督导、深圳督导的专业督导支持;
9、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将为社工提供生日会及重大节日福利等;
10、在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工作期间拟回乡自主创业者,我事务所将为其链接相应资源,为其提供三到十万不等的免息无偿贷款,并为其配备一对一创业导师。
五、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即止。(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晋江市新华街197号,梅青商贸城对面晋江市救助管理站二楼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附近公交站点:敏月公园,2、5、9、10、12、19、21、22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3、报名材料:①报名表;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1寸彩照一张;⑤其他相关证书;
4、报名方式:
1)可现场报名或将应聘资料直接邮寄到以下任意地址:
地址①:晋江市新华街197号,梅青商贸城对面晋江市救助管理站二楼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附近公交站点:敏月公园,2、5、9、10、12、19、21、22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地址②: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红梅新村路口民政大院一楼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附近公交站点:红梅新村或东门,1路, 2路, 2路夜班,10路, 12路, 13路, 15路, 17路, 18路, 22路, 25路, 32路, 33路, 37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2)网络报名:发送邮件至haixishegong@126.com,并同时抄送至:279556899@qq.com,邮件标题为:应聘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工+姓名。
3)有意者也欢迎直接来电咨询:
联系人:郭 艳女士059585638308 15060625111
吴小云女士05952897559713675918895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family.swchina.org/job/2014/1215/195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