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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大会隆重举行
鲁中网淄博讯 11月19日上午,淄博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大会在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模拟法庭隆重召开。淄博市民政局副局长陈晶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来自淄博市直部门、各区县的一线社会工作者、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的广大师生近三百人欢聚一堂,共庆协会成立,并就淄博社会工作的发展和淄博社会工作协会的发展广泛讨论、献计献策。
会议现场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晓春教授、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刘昕副教授、山东理工大学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高明亮、淄博市委组织部李碧录科长等领导出席了此次会议,出席大会的还有淄博思源感恩基金会的负责人等。
大会开始后,首先由淄博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李清柱副局长宣读了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协会成立的批文;协会发起人、筹备工作小组负责人、山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副教授牛喜霞博士介绍了淄博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的背景和筹备过程。
大会一致表决通过了淄博社会工作者协会章程,选举出协会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大会一致决定淄博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陈晶、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杨晓春教授为协会名誉会长。
淄博社会工作者协会首任理事长山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副教授秦克寅代表协会理事会做工作报告,就协会的未来发展和工作思路提出要求。明确表示淄博社会工作者协会一定要始终秉承“服务社会、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自觉接受政府监督管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法律赋予的权利中活动;要在会员权益维护、会员能力发展与提升、会员职业生涯发展等方面努力为会员提供最全面、最贴心的服务;在关爱弱势群体、发展社会服务、公益服务等方面积极倡导和推进,提供最专业化的服务。致力于打造淄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基地、淄博社会工作服务技术支撑基地、淄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努力把协会建设成为会员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会员社会服务的窗口和基地,为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添砖加瓦。明确提出,淄博社会工作者协会要力争在二到三年内建设成为淄博市示范性社会组织。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晓春教授、山东理工大学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高明亮副教授分别致辞,对协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淄博社会工作者协会的成立受到了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学院为协会无偿提供办公场所和设备。杨晓春院长表示,山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是我省最早开办的社会工作专业之一,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水平连续三年在省内高校专业评估中名列第一,今后将一如既往的对淄博社会工作者协会的发展提供最大的支持,并希望将协会作为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教学基地,共同为淄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淄博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淄博市民政局陈晶局长作重要讲话。陈局长首先对协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协会成立后的工作和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和殷切期望:一是要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协会一定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努力规范协会行为,加强会员教育和培养,大力提高会员素质和能力,提高协会服务社会的能力;二是要协助政府做好淄博社会工作队伍的培养和建设,积极承担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知识传授、技能培养工作,做好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辅导工作,为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做出贡献,努力提升我市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三是积极参与淄博社会公益事业,以专业化的服务理念和服务能力为推动我市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四是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在民生工作、社会服务、社区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为政府分忧解难。
淄博社会工作者协会是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由淄博市从事和关注社会工作或在社会工作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或代表性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公益性、行业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专业社会团体。协会宗旨、使命与愿景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实现淄博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和行业化,推进淄博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社会工作发展。
淄博社工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宣传社工理念,开展社工培训,组织社工活动,促进社工队伍建设;参与社会管理,承接政府、企业、个人委托的各种社会服务,并协助政府开展社会工作与管理评估;运用科学手段和方法,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要,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开展社会工作研究,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等相关领域调查研究,促进社会工作建设。
淄博社会工作者协会是顺应社会发展要求成立的,它将在推动淄博社会工作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通讯员 王刚 孙林雪 报道
责任编辑:姜妍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eam/2014/1125/191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