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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工模式与东莞社工的本土化
在东莞社协的精心安排下,作为东莞市第五批社会工作督导助理,有幸参与了为期四天的赴港培训。在这近四天的时间里,共参观了东华三院长者日间护理中心、香港路德会社会服务处、香港赛马会药物信息天地等机构,近距离和比较直观的感受了香港完善和成熟的社会服务,感受颇多,受益匪浅。
(一)、“民”、“官”、“商”协力合作,共同促进社工事业发展。
在这次参观交流中,最令我感动和受启发的是香港的“民”、“官”、“商”共同承担,合力促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所做的努力。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现代社会主要有三大组织部门,即:民间组织部门,政府组织部门,市场组织部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民”、“官”、“商”三大部门。据香港社研总干事李永伟介绍,在香港,统筹社工发展的政府部门是社会福利署,主要负责制定服务政策,向立法会申请拨款,监察非政府机构的服务表现等工作,香港社工的发展也是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的。除了政府组织部门外,市场组织部门也是一支支持社工发展的很强大的力量,如参观的东华三院长者日间护理中心是由爱心人士陈冯曼玲捐赠的,协青社很大一部分的经费来源于企业捐赠。这些社会服务机构,都能提供优质的社会服务,有明晰的机构使命,坚持社工操守和自律,被社会大众所高度认同的。在香港,这三个社会主体之间能够相互协作,共同承担,良性互动,共同促进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
(二)、香港社工发展给东莞本土化探索带来的启示
香港的服务是非常完善的,服务经验是非常成熟的,但也是不能复制、不能照搬照套的。一个地区社工事业的发展是与当地产生的社会问题息息相关的,香港与东莞面临的社会问题不同、体制不同、社情不同、民情不同,东莞社工事业发展的路径也理应与香港不同,所以照搬复制香港的经验是不适切的。东莞社工是在转变政府职能、改变社会治理方式的背景下被政府引进和发展起来的,是自上而下的推动而发展起来的。而如英国等国外的社会工作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一些宗教组织(如基督教协会)、慈善团体等民间组织自发组织起来给需要的民众提供社会救济、社会服务发展成熟到一定阶段后,国家进行干预后发展起来的,是自下而上发展起来的。与香港和国外相比,东莞社工发展缺乏一个自然的历史发展阶段,这需要我们东莞这一支社工队伍进行本土化的探索。就如中山大学社会学系蔡禾教授说的那样:我们需要坚持社工的“本色”,也就是坚持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和基本伦理,在坚持“本色”的基础上,进行“本土化”探索,使我们社工的服务内容、服务手法、社工的组织形式、社工组织的运作模式符合我们的国情、民情。每一个社工服务点既是一个社会服务的提供单位,也应是一个本土化实务研究的单位,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本土经验。
(三)、东莞社工未来展望及社工队伍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就像很多督导助理参观完后说的那样:香港社工的今天,就是东莞社工的明天。东莞社工也有自身发展的优势,有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发展较快、服务种类多,很有创新性,我们坚信经过东莞这支社工队伍的不懈努力,最终会培育和发展起一套具有东莞特色的社工服务体系。但现阶段的现实情况是,社工服务不完善、社会认同不足、机构管理不当、社工队伍经验不足、社工流失率高、社工行业自律不足,这就需要我们东莞这一支社工队伍肩负起应有的责任和使命,当起东莞社工事业发展的主人翁,坚守社工的“本色”,坚守社会工作的职业精神,就像德国社会学家韦伯说的那样:我们需要履行我们职业的“天职”。
在日常工作中会经常听到有同工抱怨现在的社工环境不好,东莞社工的发展不像他内心期待的那样。我一直很想说这么一句话:不要让社工环境改变了你,而是需要你去改变社工环境,我们每一位社工身上肩负着发展社工事业的责任和使命,需要带着责任和使命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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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control/2014/1125/191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