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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七步工作法”创新“三社联动”机制
乐清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局)供稿
社工中国网消息:乐清市按照“政府购买、社区决策、组织运作、社工牵头、居民参与”的整体思路,于8月份开始在柳市镇象东社区、盐盆街道盐城社区开展了“三社联动”试点,总结提炼出“七步工作法”,保证了试点工作的有序有效推进。截止目前,两个试点社区共清理出委托转移事项参考目录22项,镇(街道)购买社区服务项目5个计20余万元,其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个计11万元,并探索建立了“嵌入式”社会工作模式和督导制度,真正下活了城乡社区治理这盘棋。
第一步:清理社区转移事项,确认社会组织承接资格 社区居(管)委会对社区可转移的公共服务职能和事务进行清理,制定出委托转移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根据转移事项性质,筛选出辖区内具备服务承接能力的社会组织,报镇(街道)审批确定。
第二步:调查居民问题和需求,制定项目申请书 具备承接资质的社会组织针对社区转移事项和委托要求,确定调查的方向和范围,制定调查计划,组织人员深入开展调查,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类信息和资料,疏理出问题和需求,结合自身能力和特长,确定具体服务领域,制定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意义和前期调查情况,预期目标和效果,具体实施阶段和步骤,资金预算等组成部分)。
第三步:召开社区恳谈会,修改和完善项目计划 社区居(管)委会召开由社区议监会、居民代表、社会组织、群众等各方代表组成的恳谈会,集中讨论商议社会组织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听取项目负责人的介绍,对项目的需求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社会组织针对社区恳谈会提出的建议或意见,进行商讨和修改,不断完善项目申请书,成熟后提交社区居(管)委会。
第四步:居民代表会议表决 社区居(管)委会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各项目负责人就修改完善的项目书向会议做出详细介绍和说明后自行回避,由与会代表进行表决,当场宣布表决结果。社区居(管)委会将通过表决的项目申请书申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第五步:购买方和承接方签约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申报的服务项目做出是否购买决定,安排同意购买项目的专项资金,并作为购买方与社会组织(承接方)签订购买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验收、付款方式。
第六步:项目具体实施 承接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按照批准的项目计划书内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优化服务。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和困难,由社区居(管)委会召集当事人各方、居委会主任、社区调解工作机构负责人、社区民警及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社区事务协调会,进行协商调解。
第七步:总结自评,第三方评估验收 社会组织在如期履行协议义务后,应组织项目组全体成员对项目进行自评和专业反思,形成评估报告(社会工作项目还要撰写社会工作案例)提交社区居(管)委会。社区居(管)委会牵头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验收工作,根据评议内容成立评议小组,由评议小组负责确定评议方式等事项,并召开由部分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群众代表、业务部门代表或权威机构专家等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项目整个运行情况及预期目标实现等进行评估验收,并作出书面报告。被评议的社会组织应当回避,服务对象原则上不作为评议方。
责任编辑:姜妍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innovation/2014/1020/184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