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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努力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对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的目标任务,这对于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
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的进程、质量和水平,不仅直接影响到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而且对于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完善市场经济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是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选择。社会文明是人彰显其社会属性的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快速转型,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收入增长,更多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人们的思想观念日益开放、活跃,传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方式已力不从心,信任危机、信仰缺失、人性冷漠等各种道德失范问题日益突出,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深层次隐患,直接障碍了社会文明的进步。社会组织所具有的公益理念和志愿精神,对于现代社会是一笔宝贵的社会资本。人之靓丽,并非容颜,而是内心,心存善念,非靓也美,非富也贵;人之真诚,并非话语,而是纯洁,心灵纯洁,不语也真,不诉也纯。生活的美来源于你对生活的热爱;友情的纯真来源于你对朋友真诚的相待。真诚和理解是人与人交往中最珍贵的赠品。社会组织是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中发挥着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有利于发挥社会组织分布广泛、贴近群众、制度灵活的优势,能够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自我组织、自我引导、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潜能,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有效培育人们的参与意识、奉献意识、集体意识,增强社会诚信、促进社会互信、提升社会道德,从而在整体上推动我国社会文明进步。
(二)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现代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市场交易关系和交易行为更多的表现为信用关系,市场化程度越高,对市场主体诚信的发育程度要求也越高。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之一,其诚信建设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环节。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加强会员企业诚信宣传和培训、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推动形成行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等诚信建设举措,能够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能够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济风险;能够助推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从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三)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是改进社会组织管理的有效手段。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同时要求民政部门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这项改革将带来社会组织数量的迅速增长、管理服务任务大幅增加。面对这种情况,要实现对社会组织放得开、管得住的要求,就需要转变社会组织管理方式,既要发挥政府各部门综合监管效能,又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发挥社会组织自律作用;既要坚持依法管理,加强法律保障,又要运用诚信自律、道德约束等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按照《规划纲要》要求,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加快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监管作用,将有助于减轻政府部门管理压力,实现事中、事后监管,是转变社会组织管理方式的有效手段和必由之路。
(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是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内在要求。总体上看,我国社会组织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离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还有较大的差距,有些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民主管理不落实,财务管理不透明,自律性和诚信度不高,社会公信力不足,有的甚至违背自身非营利性质,打着公益的幌子,通过乱评比、乱表彰、乱培训、乱拉赞助、强制服务等方式变相敛财。这些缺失诚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现代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诚信建设是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构建的关键。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有利于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服务社会,在社会上真正树立起现代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
二、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的重点任务
《规划纲要》提出了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的目标、内容和任务,具体来讲,下一阶段要围绕以下重点任务开展工作。
(一)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求,围绕增强依法自治能力,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人事、财务、档案、资产、活动管理、机构管理、议事决策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组织架构。将诚信建设内容纳入社会组织章程,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社会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引导社会组织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监察,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要求,研究制定各类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于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类组织,要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身内部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尤其是接受捐赠资金的详细使用情况。对于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要主动向会员公开重大活动、财务收支、出国(境)考察、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向社会公开登记证书、章程、组织机构、负责人、接受捐赠、政府转移职能或者委托项目等信息。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要通过信息公开推动品牌化建设。登记管理机关要积极提供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方便各类社会组织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推动广大社会组织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创新信息公开方式。
(三)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根据行业发展要求,建立行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要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对违规的失信者,实施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向有关执法部门通报等惩戒措施。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研究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营造诚信执业良好氛围。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协调会员企业之间、会员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关系,维护会员和行业利益。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自身章程,制定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规范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
(四)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加强社会组织评估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办法,研究制定开展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进一步扩大评估工作覆盖面,加大评估力度,增强评估工作影响力。修改《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加强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的应用,研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和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的互动衔接办法。
(五)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全国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建设规划,整合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资源,实现社会组织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储存,加快建设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将社会组织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主要人员、重大活动、财务状况、宗旨、章程、业务范围、年检结果、专项治理、执法查处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记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档案。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建设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发布和评价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六)建立社会组织信用奖惩机制。对于诚信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等级评估、税收优惠、职能转移、购买服务等事项中,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对于失信社会组织,探索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采取限制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取消财政补助和资助、取消税收减免资格、降低评估等级等措施,加大惩戒和震慑力度。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社会组织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三、确保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统一思想认识,注重统筹规划,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要搞好工作结合。当前,我国社会组织正处于改革的关键阶段。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围绕“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进行了改革安排,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培育扶持等方面都将有一系列具体措施和办法。因此,我们在谋划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工作过程中,一定要与当前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结合起来,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力求通过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推动社会组织诚信建设,通过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促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进而做到一同部署,一体推进,一并落实。
二是要抓住重点突破。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信息化是基础、支撑和保障。但我国社会组织信息化工作起步晚、基础弱、进展缓慢,不仅严重滞后于工商、金融等其他部门和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也与我国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为此,我们一定要以落实《规划纲要》为契机,彻底改变社会组织息化水平低的状况。要以“全国社会组织法人库”为基础,加快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系统,完善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联动。只有抓住这一重点环节进行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才有依托和抓手。
三是要形成工作合力。社会组织分布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离不开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将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纳入工作日程。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安排好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结合《规划纲要》要求和地方、行业的实际,在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上先行先试。
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开展“重信守诺,奉献社会”主题活动,加强社会组织诚信文化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将诚信建设作为自觉追求和普遍行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树立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典型,使广大社会组织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开展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树立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新风尚。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违规失信行为的舆情监测和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topvoice/2014/1009/180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