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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民政厅赴广东考察学习社会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更新社会工作理念,拓展思路,提升水平,推动宁夏社会工作发展。8月份,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牵头,自治区有关部门及银川市民政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考察学习组一行6人赴广东省民政厅,广州市、深圳市、中山市民政局及所属相关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学习考察当地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成果经验。通过一周的考察学习,取到了真经、找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振奋了精神。

一、 广东经验

广东省利用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围绕“打基础、理关系、重规范、抓典型、出亮点”的工作思路,在实践中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下的社工服务发展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集中主要体现在“六抓”:

(一)抓组织建设,强化职能作用

为切实推动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广东省高度重视组织建设。一是积极推进管理体制建设。成立了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建立了省级相关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绝大多数市(县、区)相应成立了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本级相关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各级领导机构或联系会议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会工作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广州、中山、深圳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工作,将社会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手段、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加以推进,并将其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之一。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二是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机构建设。广东省民政厅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社会工作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市先后成立了社会工作科(处),其他绝大多数市(县、区)也分别加挂了社会工作科(股)牌子,确保了社会工作有“娘家”。三是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建设。广州、深圳、珠海等9市区先后成立了社会工作协会,承担起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注册维权、教育培训、行业激励,以及参与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宣传策划、政策倡导等方面的工作,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相关管理体制的确立,为本省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推动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广东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政策制度创制,以此规范和推动社会工作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一是抓好综合性政策的创制。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15市区出台推动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政策;汕头市签订《民政部广东省民政厅汕头市人民政府设立汕头经济特区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协议》,将建立社工职业制度纳入其中;珠海出台了《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汕头市将社会工作立法列入2014年市政府立法规划,并起草《汕头市社会工作者管理条例》。二是抓好专项政策的创制。省厅出台《广东省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管理的实施办法》、《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和重点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服务领域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知》、《关于推进社工与志愿者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珠江三角洲各地尤其是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市和顺德区围绕社工专业人才的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流动、激励保障等环节,围绕社工机构培育与规范、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社工督导选拔与培养、社工登记注册、社工继续教育等重点内容出台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务实性的政策。三是抓好社工各领域服务标准的创制。省厅出台民政事业单位养老、救助、优抚医院三个领域社工服务指引;深圳市先后制定老年人、教育、妇女儿童、禁毒、司法、医务、残障、企业社会工作等8个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指标体系,初步形成社工服务指标体系;东莞市积极研究妇女儿童、教育、司法等领域社工服务标准,推进专项社会服务工作规范发展。上述政策法规、服务指引、服务标准的出台,有力推动了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抓队伍建设,打牢发展根基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基础,也是最关键的重要内容。广东省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狠抓落实。一是重视做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各级民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积极组织考前培训,同时,多地出台了对考取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分别奖励3000、2000元的政策,促进了参与率和通过率。2013年,全省报考人数达到3.78万人,同比增长90%,全省成绩合格人数突破万人大关,达到10417人,比2012年增长73%;今年全省报考人数达到4.74万人。二是扎实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广东省充分利用毗邻港澳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省民政厅与香港邻舍辅导会合作开展了“广东社工实务能力提升计划”,从2013年起连续三年,每年选派150名社工骨干到香港跟班实训;广州市与香港特区政府社会工作主任协会合作,推进广州社工培训及顾问试验计划;深圳市严格实施拟上岗社工岗前培训和社工继续教育制度;中山、珠海、顺德等地加强与高校合作,为一线社工提供不同专题的实务培训,如中山市每年分别投入200万元、300万元经费用于社工的教育培训和督导。三是强化社工从业人员的实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工作。2012年以来,广州、中山分别与高校合作,科学设计课程,明确培训学时,对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特别是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社区工作者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其对专业服务的认识和实务工作能力。广州市还委托市社会工作协会建立社会工作员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并计划制定社会工作员管理办法。中山市试行“专业社工+本地社工员”模式,通过专业社工带动原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开展实务工作,在实践学习中提升其实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积极引导本地高职院校开办社会工作专业。在各地民政部门的引导和支持下,中山、东莞、江门等9市高职院校相继开办社会工作专业,为各地培养储备一批社会工作人才,加快推进社工人才本土化进程。五是积极发展人才培育培训基地。省厅支持配合广东工业大学等3所高校申报并被民政部认定为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同时,省厅还连续两年开展省级社工人才培育基地和重点实训基地遴选,培育了3家省级培育基地和20家重点实训基地。广州、中山、河源等6市也加强了市级培育基地建设,省多级培训网络已初步形成。

(四)抓机构发展,搭建服务平台

在全省加快培育社会组织的机遇下,各地民政部门加大民办社工机构的培育发展力度,进一步优化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发展环境。一是政府扶持力度大。如广州市出台《广州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共财政基本支持实施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民办社工机构实施10-20万的一次性资助,对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项目经费支出20%或30%的奖励。从2011年至2013年,上述两项扶持项目累计投入扶持经费超过1500万元。为解决民办社工机构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深圳市民政局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市创新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合作开展“融益贷”公益金融创新项目,6家民办社工机构获得贷款资格,开创全国社会组织在银行信用贷款的先河。各地还通过降低门槛、简化程序、设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提供办公场地等措施扶持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二是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力度大。为满足群众日趋多元化的需求,各地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势,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为民办社工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近年来,广东省各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投入显著增长,2013年全省用于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经费近8.9亿元。2014年,广州市、深圳市分别用于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经费各3亿元。为规范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运作,广州、深圳、中山等市针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范本、流程规范、考核评估等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成效进行考核评估,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有效保证了服务绩效。三是推进机构能力建设力度大。省厅与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合作开展“广东社工服务机构总干事能力提升计划”,从2013起连续三年,每年从省内选派50名民办社工机构负责人到香港培训。广州市举办两期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和税务风险控制专题讲座;中山市举办4期社工机构财务管理培训班,并就如何提升民办社工机构运营管理水平组织相关人员前往香港进行专题考察。在各地的大力培育下,目前,全省民办社工机构已超过550家。上述培育和规范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发展的措施,有效激发了社会组织的活力,为社工专业人才施展才华搭建了广阔的平台,为建立政府与社工服务对象的有机联系提供了桥梁和纽带。

 

(五)抓专业服务,回应社会需求

近年来,为加快转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广东省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重点,通过建立健全社工政策体系、让渡社会服务空间、开展服务项目、培育社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等手段,扎实推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各地在试点中结合地区实际,逐步探索出“政府出资购买、社会组织承办”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方式。服务人才稳步壮大、服务领域拓展深化、服务资金逐步增多、服务主体发展迅速、服务成效不断呈现。目前,该省珠江三角洲部分地市已初步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目前,已成立600多家家庭(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吸纳6000多名社工就业。一是不断深化重点服务领域。各地结合当地实际,以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企业社会工作服务为重点领域,推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向纵深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方面,广州、深圳、中山等地结合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搭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起政府出资、民办社工机构运营、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模式,有效回应社区居民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了综合性、个性化、多元化、专业化的社工服务。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方面,广州、肇庆、清远市阳山县通过向民办社工机构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珠海通过设立农村社会工作站,茂名市马贵镇通过“政府、社工机构、民间慈善组织、高校”四方共建,围绕农村留守人员、贫困群体、特殊人群、受灾群众等重点人群,提供困难救助、生计发展、人文关怀、资源链接、传统文化传承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企业社会工作服务方面,深圳、东莞等地调动企业引进专业社工,以企业自主购买与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方式,由政府和企业1:1的资金配套方式向民办社工机构购买社工岗位,企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开展,有效协调了员工与企业的关系,提升了外来务工人员对企业和工作所在地的归属感。二是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在优先服务重点人群后,各地已逐渐将服务领域从社会福利与救助逐步扩大到残障康复、禁毒帮教、社区矫正、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服务地域已从城市扩展到农村,服务对象已从传统的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延伸扩展到流动人口、受灾群众、有特殊需要的妇女等群体。三是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广州市在各街道都设立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有效满足和方便不同个性化、多样化服务。中山市探索“一镇一品”社工服务模式,打造“中山模式”品牌。四是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该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服务效果,在组织实施服务中,坚持从香港和内地高校聘请资深社工和专家为各社工服务点直接提供专业督导,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有力推动了专业服务质量的提升。2013年,全省共有20个项目入选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占全国获奖数量的四分之一。“食物银行深圳公益率先行”等35个优秀项目得到省里表彰。

(六)抓激励保障,强化职业认同

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增强社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一是切实保障社工待遇。广州、深圳、东莞、中山、顺德等市区出台社工薪酬指导标准,合理确定社工薪酬待遇,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及时调整社工薪酬标准,东莞市还将“是否按时足额发放社工工资”纳入政府购买社工机构服务“一票否决”范围,有力保障了社工的薪酬待遇;深圳市将社工专业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安居工程范围,570余名社工可获得安居房补贴。东莞、深圳两市还积极为社工解决入户、休假等问题,有力激发了社工的积极性。二是强化荣誉激励。省厅连续两年委托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开展全省优秀社工系列评选,江门举办“侨乡社工杜鹃花奖”表彰活动,有效提升社工的荣誉感;广州市4名社工及7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获得广州市劳动模范和广州市先进集体称号,1名社工被评为“广州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深圳市南山区1名一线社工当选为市人大代表;顺德两名一线社工分别当选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三是加强社工知识普及。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运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启动全省社工远程培训,联合广东电台开办“社工服务热线”,委托省社工师联合会到粤东西北地区开展社工宣讲活动。中山市开展“社工大巡讲”活动。同时,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及通过举办“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社会工作,有效提升了社工的知晓度、认知度。全省关心支持、理解、尊重社会工作及社工专业人才的社会氛围已初步形成。社工专业人才凝聚力和归属感的增强,激发了他们不断提高专业水平,积极参与专业社会服务,有效解决社会问题,共同构筑和谐幸福社会的内在驱动力。

二、 几点启示

1. 领导重视是关键。社会工作作为新形势下政府转移职能、推进社会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重要方式,如何发挥社会工作在加强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关键是要解决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问题,只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社会工作才能健康发展。

2. 整合资源是前提。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助人职业,不仅仅局限于民政部门,更广泛适用于妇联、残联、学校、医院、司法、团委、企业等多个社会服务领域,因此,仅由民政部门来推动只能是杯水车薪,甚至收效甚微,只有全方位、多部门共同推动才是社会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路径。

3. 政策创制是支撑。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标准、财政保障及社工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等相关政策制度,是社会工作发展的首要任务,离开政策制度的保障,社会工作必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4、 人才发展是基础。社会工作是“助人自助”、人与人之间的活动,而社会工作的价值更体现其专业性。面对不同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社工的数量和专业水平的指标直接决定着服务需求是否得到有效满足。

5. 培育机构是载体。实践证明,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最佳的途径是以项目的形式出现,并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由民办社工机构作为服务提供主体,因此,培育发展社工机构是社会工作服务链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6. 财政投入是保障。社会工作服务涉及到专业社工人才的薪酬待遇、培养、使用及服务的场地、设施的配套等方方面面的内容,而落实社工的薪酬待遇、大规模开展社工继续教育及提供良好的服务场地、设施等是社会工作服务正常运行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因此,只有加大财政投入,才能确保社工服务要素得到满足。

三、 对策建议

为扎实推进宁夏社会工作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结合区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拓创新,务实进取。

(一)结合区情,做好顶层设计规划。全面分析我区现阶段社会工作发展形势,对内整合资源,加强与相关处室的合作和沟通,对外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在整体规划设计上,一是健全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人口计生、信访、扶贫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的要求。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积极协调尽快成立由以上部门、组织为成员的自治区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通过落实联系会议、联络员例会,成员单位年末报告工作等制度,分析形势,研究推进社会工作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措施,促进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推进社会工作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推动各市(县、区)尽快成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协调督促社会工作成员单位明确社会工作分管领导和职能单位。二是完善政策。建立健全综合性政策,加强对社会工作发展的引导和监督;完善社工服务标准制度,积极推进专项社会服务工作规范发展;重点建立专项政策,围绕社工人才的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以及机构培育、督导培养、社工人才管理等方面出台具有前瞻性、务实性的政策;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相关政策等,确保我区社会工作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保障及时到位。三是落实责任。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将社会工作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将其职能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四是争取支持。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的指导帮助和支持,重点在政策研制、社工待遇落实、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立项等方面做工作、出成果,确保我区社会工作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因地制宜,加快社工人才培养。一是推进岗位开发。在城乡社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残障康复、公益类民间组织和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发、合理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力争到2020年,上述各领域每个单位至少配备1名专职社工;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坚持社会工作人才优先原则,协调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区,特别是社会服务部门招录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2020年,力争年度吸纳200名社工开展专业服务。同时,随着自治区财力的增长,逐步扩大吸纳量;协调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逐步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社会服务管理能力。二是协调督促落实待遇。争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支持,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宁人社函〔2013〕165号)精神,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加任何其他附带条件,切实落实好事业单位持证社会工作者职称待遇。三是实施社工数量和能力提升工程。鼓励引导全区各领域人员积极报名参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考试,加强考前辅导培训,尝试对取得证书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鼓励,确保参考人数和考试通过率双提升,力争到2020年,全区持证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人数达到1000人。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投入,采取开展专题培训、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督导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大规模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同时,组织实施“百名社工专业人才实务能力提升计划”和“社工督导服务计划”,培养一定数量的本土督导和社工骨干人才。

(三)积极作为,培育社工服务机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是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载体。要确保社会工作服务的有效推进,必须扶持发展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公信力强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争取设立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提供场所、减免费用等多种方式,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启动成立和初期运作。采取财政资助、提供服务场所、注册准入、税收优惠等方式给予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特别是刚起步机构的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降低其运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成本。推动实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建设工程,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到2020年,建立1个区级和5个地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优先孵化以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特殊困难人群、受灾群众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和以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矫治帮教、卫生医疗、人口服务、应急处置等为重点服务领域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争取尽快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工作协会和5地级市社会工作协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关人员引进落户、薪酬保障、职业发展、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项目牵引,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一是积极推进国家级社工项目实施。精心组织实施中组部、民政部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三区”计划和“民政部、李嘉诚大爱之行—全国贫困人群社工服务及能力建设项目”,确保项目的质量效果。二是积极开发组织本土社工项目实施。争取自治区财政支持,逐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规模,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困难救助、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方面服务的专业优势,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10个社会工作服务精品项目,推动我区社会工作服务整体水平提升。三是积极推进相关试点工作。尽快启动选择在全区社会工作基础较好的街道、社区分别成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社工站,并开展试点工作,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社工站为平台,链接辖区内有需要服务的对象,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提升服务对象的社会功能。

(五)加强宣传,营造社工舆论氛围。社会工作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必须把舆论宣传放在重要位置。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支持,将社会工作宣传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学习内容,每年在自治区党校开办一期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平台,多形式、多手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社会工作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注意发现和宣传优秀典型事例,提高认同度和知晓度。通过举办社工专题讲座、社工节、社工论坛等活动,总结交流各领域社会工作的经验,展示社会工作丰富的职业内涵、社会价值及广大社工的职业风采,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 近期目标

社会工作是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和组织提供专业社会服务,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的职业活动。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在内的专业服务,对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是现代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经济发展越快,社工地位愈加彰显,社工作用更加重要。

民政厅社会工作处的成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工作的有力佐证和鲜明标志,预示着宁夏社会工作的春天即将到来。但社会工作是一个全新的领域,运用的是全新的理念,采用的是全新的方法,所以使命光荣,任重道远,需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才能取得实效。

结合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宁夏区情实际,到2017年,宁夏社会工作按照“四个一、一个三、两个二”(4322)的思路推进社会工作,提升全民的社会认同感,增强全民的社会满意度,为和谐宁夏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四个一:即完善一个体系,完善宁夏社会工作政策支撑体系;搭建一个平台,搭建宁夏社会工作信息服务平台;孵化一个基地,孵化一个社会工作组织机构培育基地;实施一个计划,实施“百、千、万”社工行动计划,培育100个以上社工组织机构(服务中心),培养1000名以上的社工专业人才,发展10000名以上的社工义工队伍。

一个三:推进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推进建立社工义工联动机制,推进建立社工机构考核评估机制。

两个二:壮大两支队伍,培育壮大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社工义工队伍;实现两个目标,实现社工组织机构乡(镇、街道)“全覆盖”,实现社工专业人才服务乡(镇、街道)“全介入”。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4/0925/178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