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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自助—社会工作方法助轻生者重拾生活希望

四川省泸州市救助管理站 李相君

从护送其到我站(四川省泸州市救助管理站)求助的蓝田派出所民警处了解到,眼前这名神情沮丧、无精打采,仅着一条短裤的50多岁男子曾在两小时前跳江自尽。通过简短而谨慎的交流,我们发现正如民警所言,此人的轻生念头已有所减轻。于是我站工作人员兵分两路,在与护送民警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及时地将这名周姓男子带往救助区,送上干净的衣物、可口的食物,嘘寒问暖,力求安抚、稳定其情绪。

为减轻受助人员精神上的压力和不安情绪,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我站工作人员充分运用关注、倾听、同感等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周某沟通;引导周某通过回顾往日的点滴,重新构建生命的意义;适时归纳、小结,分析周某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使问题得以持续的原因;协助周某发掘身边的优势网络,共同讨论运用这些优势资源解决实际困难的办法,最终协助周某重燃对生活的希望。

在进一步的面谈中我们发现,周某具有正常的认知能力,这次跳江自尽主要是源于生活的压力。

周某是农村户口,离异,育有两女一子。他常年在外务工,却由于保险意识的淡薄和养家糊口的压力从未购买过任何保险。近年来因肺病、胃病久治不愈,早已成家的儿女对他又疏于照顾,生活和就医的高昂费用成了周某的无法承受之重。长期的病痛折磨,儿女的薄情,面对困难的无力感,终致周某选择了轻生。

“一了百了。”周某紧锁眉头,反反复复地抱怨着,话里满是无奈。

鉴于周某保险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无法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我站工作人员在与周某沟通的过程中适时进行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讲,充分让周某认识到政府对弱势群体,尤其是面临生存困难的特困人群的关爱。从生活补助到医疗救助,由劳动就业至社会保险,再加上法律对子女赡养父母义务的规定等等,逐渐使周某重新树立起了面对生活的信心。

“早知道这些,我也不会‘跳’了。”周某讪笑着,腰却直了起来。他的话越来越少,思考的时间越来越多。他从一名“倾诉者”变成了“倾听者”,时而提出疑问,时而参与讨论,他的表情越来越轻松,脸上写着笑意,眼里满是希望。

目前,周某已被护送回其户籍所在地,我们没有向他提供现金帮助,也没有代他办理任何相关事宜,但我们相信,周某再也不会迫于生存压力“想不开”了。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view/2014/0829/171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