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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关于社会工作介入鲁甸地震灾后重建的通知

为确保鲁甸地震社会工作的有序介入,云南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今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社工机构和有关社会组织积极申报社工项目,已在灾区开展社工服务的组织及时与社会工作处联系,以便让各社会组织有序高效地服务于灾区,投入灾后重建。详情如下:

云南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关于社会工作介入鲁甸地震灾后重建的通知

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有关社会组织:

为积极支持和参与昭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云南省民政厅社工处在前期灾后社会工作需求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在急需社工服务的医疗机构、学校、安置点和村(社区)拟建立13个社会工作站(具体安排见附表),需要社工和社工督导共246人,第一期社工站服务时间为:2014年8月—2015年2月。请各社工机构和有关社会组织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申报社工项目;已经在灾区开展社工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有关社会组织要积极与云南省民政厅社工处取得联系,主动把自己的活动纳入到方案中,形成统一、有序、高效的灾后社会工作介入格局。

联 系 人:李毅夫

联系电话:0871-65731193

邮 箱:ynmzsg@126.com

云南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

2014年8月18日

第一期昭通地震灾区拟建社会工作站数量和社工需求表(2014年8月—2015年2月)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14/0822/169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