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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社工帮教:挽回“误入歧途”的青春

 

“年轻人犯了错,上帝都会原谅。”这是革命导师列宁的一句名言。记者从福田区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不断攀升,且越来越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再次犯罪率高的特点。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如何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和保护,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去年7月,福田区在全市首创以“大爱福田”为主题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程,通过引入专业社工、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现已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今年7月28日,该区一共帮教涉罪未成年37人,其中16人成功返校,13人顺利返工,该模式近期已向全市全面推广。

社工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福田开全省先河

2012年8月,福田区检察院刑事犯罪检控局承办了一宗未年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刚满17岁的小明(化名)因伙同其他几名同龄人,抢夺了他人的一部手机而被公安机关抓获。由于该案案情简单,涉案金额也不大,再加上涉案当事人还是未成年人,小明很快被取保候审。

在取保候审期间,小明并没有因此改掉身上的坏毛病。据了解,抢夺案发之后,小明被学校开除学籍,之后大部分时间都辍学在家,其与父母的关系也变得更加紧张。有些自暴自弃的他,便经常带着一群“小混混”,出入网吧等娱乐场所,并且染上了抽烟、喝酒等不良嗜好。

小明的情况被资深检察官曾艳了解后,引起了她的极大关注。曾艳目前是福田区检察院刑事犯罪检控局的一名高级专员,在她10多年的从业经历中,类似的案例遇到很多。“很多未成年人在第一次犯罪后,由于帮教不及时,往往难以融入社会,甚至导致屡次犯罪情况发生。”

以本案为例,小明的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刑诉法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但前提是,涉罪人要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才可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曾艳看来,以小明当时的表现,如果外界不施予及时有效的帮教,几乎很难让他走上正轨并最终免于起诉。而目前,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主要是由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来做,但因人手不足、专业性不够等问题,效果往往不好。“去年全省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比例大约只有2%左右。”曾艳说。

那么究竟谁有意愿并且也有能力,去做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呢?在一次与同事聊天中,曾艳偶然得知福田区华富街道有一家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有十几名社工,专门从事青少年帮教,于是她便很快找上门去。没想到,曾艳的想法与该服务中心主任李英芳一拍即合。

李英芳曾长期在共青团和妇联工作,退休之后被返聘到该服务中心。“我自己也是当妈妈的,想到如果是自己的孩子犯了事之后,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帮教,最终不被起诉还不留案底,那可能会改变孩子的一生。”李英芳说,华富街道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简称“华富中心”)现有12名专业社工,足以胜任这项工作。

“虽然大家几乎都没有专门做过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但个个都有专业背景,报名积极性也是很高的。”李英芳介绍,按流程,社工们先要对检察机关筛选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前期社会调查,包括家庭背景、成长背景、涉案原因以及帮教建议等,然后将形成的调查报告反馈给区检察院。

“检察院会根据法律事实,考虑涉案当事人是否具备取保候审条件。同时,还要考虑家长和当事人是否愿意帮教,以及帮教计划的可行性等等。”据曾艳介绍,如果上述环节都没有问题,就可以对当事人取保候审,同时一并给社工机构下发指定帮教协议,正式帮教就可以开始了。

以专业社工为主 全社会共同参与

帮教华富中心最早接手的一个案子是一名16岁涉嫌盗窃案的女孩。去年4月,涉案人小丽趁同住的李某某熟睡之际,从其放在床头的钱包中盗取了两张银行卡。而此前,小丽在一次与李某某一同取钱时,伺机窥探到对方的银行卡密码,之后便从该卡中取走7000元钱。不料事情很快败露,小丽被公安机关抓获。

社工罗玥在调查期间了解到,小丽的家庭背景十分特别,她是在小时候被抱养来的。后来因为落户急需一笔钱,但得不到家人和朋友的帮助,这才动了歪念头。“当事人本质上并不坏,只是因为特殊的家庭原因,再加上个人法律意识淡薄才误入歧途的。”罗玥说,很多涉罪未成年人的涉案动机都是这么简单。

去年7月,罗玥和另一名社工一同介入对小丽的帮教。期间,他们多次面谈小丽及其家人,并且安排她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小丽表现出很明显的悔罪感,并对生活恢复了信心。为了重新回到社会,小丽通过美容培训学习了美容执业技能,中心主任则通过个人关系帮她联系到一家美容院的工作。

“小丽现在在美容院干得很出色,屡次获得嘉奖,她本人的自信心也有所增强。在个性方面,她不再封闭、自卑,人际交往技巧也有所提高,尤其是与养父沟通增多,还能主动关心弟弟、奶奶。”李英芳说,在帮教期间,她本人也经常悄悄地到小丽的工作单位与她谈心,了解她的工作和思想动态。

 

李英芳说,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考察期一般为为6—12月,在此期间,社工每个月都要对当事人进行至少2次面谈以及若干次的电话访谈,然后会将当事人的动态情况,形成详细的记录定期反馈给检察机关。待考核期满之后,检查机关将根据每一次的帮教记录考虑是否可以附条件不起诉。

记者从福田区检查院获悉,去年8月,区检察院对小丽做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因为小丽在考验期内表现良好,今年2月26日,区检察院参考小丽的综合帮教情况,依法对其作了相对不起诉,目前帮教工作已经全面结束,小丽已经返回老家就业。

据介绍,福田区检察院创设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新模式。除了将以前检察机关要做的帮教工作,外包给专业的社工机构之外,还把福田区的司法、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等部门,以及爱心企业引入帮教链条中,形成“社会机构承接、专业社工为主、社会各方参与”的社会化帮教体系。

“其实过去很多机构,都有针对未成年人开展的帮扶教育工作,但却是各自为阵、难以形成合力,现在我们把多方资源整合在一起,帮教工作的效率就大大提升了。”在曾艳看来,这种全方位、立体化、统一性的帮教体系,可以让涉罪未成年人得到最大限度的帮助,受到最小限度的伤害。

比如,在取保候审期间,为了让当事人能有“落脚之处”,检察院往往会联系爱心企业对涉罪人提供工作岗位。对于中途辍学的孩子,则会联系教育局尽量为其保留学籍,返校读书。比如,小明在辍学之后还很想读书,多方求助都没能解决,后来检察院跟教育局沟通之后,恢复了他的学籍,并最终让他参加了高考。

帮教规模扩展遇难题 社会政府正携手解决人力财力问题

深大法学院副院长曾月英在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高度评价了“大爱福田”帮教工程,他认为,福田区检察院此举破解了新刑诉法中“附条件不起诉”在实践中的各种问题,使得检察职能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

据统计,“大爱福田”帮教工程实施1年多以来,已经有37名涉罪未成年人被纳入帮教工程。经过系统帮教,已成功帮助16名帮教对象返回学校,13名帮教对象重新回到工作岗位。记者了解到,目前福田区共有100—150名涉罪未成年人,理论上讲,他们都可以被纳入帮教计划。

据曾艳介绍,要扩展帮教规模,目前还面临一些难题。“目前,受到涉罪未成年人缺乏住宿、独立生活技能不足等因素制约,大部分外来务工的涉罪未成年人无法接受系统帮教。”为此,检查机关下一步打算通过完善“企业关爱基地”等措施,使涉罪未成年人有平等的受帮教机会。

除了上述问题,李英芳介绍,目前帮教社工的数量十分有限,如果扩大帮教规模,紧靠当前已有的12名社工是远远不够的。“现在中心每名义工,都承担了3—4名的涉罪未成年的帮教任务,而中心原有的一些工作,比如开展青少年活动等,也得靠这些社工去做,所以每个人的压力都很大。”

“几乎就没有休息时间,我们跟涉案人约面谈,往往只能安排在周末。有时候明明已经约好了,临时还可能被‘放鸽子’。”一名社工告诉记者,在与面谈对象见面之后,他们得马上写反馈报告,同时还要制定详细的帮教方案,特别是一些棘手的问题,有时需要很多社工一块商量。

记者了解到,此前该项目的经费主要来自区检察院,试点在全市推广后,又得到团区委的一些赞助,但总量就10余万元。按照目前每年要帮教40名对象的任务,平摊到每个帮教对象身上的钱就只有三四千元。“很多涉罪未成年居住或工作在原关外,这些钱基本上只能够社工来回打车和通讯费。”李英芳说。

 

不过她表示,因为接下来福田区将以华富中心现有资源为依托,出资扶持新注册的“启航青少年公益服务中心”,以购买更多的社工服务,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帮教。启航青少年公益服务中心今后也将接受爱心企业的捐赠,“如果进展顺利,那么经费问题或将得到一定改善,并有可能吸纳更多社工进入。”

在采访中,一些社工还跟记者反映,目前他们在具体工作中也遇到一些瓶颈。“比如,很多涉罪未成年人虽然年纪小,但各方面都显得很老成,我们这些年轻的社工去帮教,他们不见得会去接纳。”一名社工说。此外他们发现,很多涉罪未成年人犯案都与家庭因素有关,“涉及到家庭问题方方面面,并不一定都是我们社工所擅长的,所以我们也急需要得到一些培训支持。”

事实上,福田区检察院对于上述问题早有考虑,为了扩大帮教人员数量,提高帮教效率,检察机关正考虑完善社会调查员机制,制定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实施细则。今后还可能成立公益律师人员库,联合多单位共同扶持培育专门的公益性法人组织,专业从事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以此改变目前社工单打独斗的局面。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view/2014/0818/167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