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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机构如何进行服务提升设计

 

社工机构是社工服务的基本单元,在社工事业发展中具有基础地位。大力培育社工机构,促其优质运行,不断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十分重要。本文即循着社工机构发展轨迹,尝试进行社工机构服务提升行动设计,为政府制定社工行业发展指引提供参考。

一、社工机构服务提升之行动设计

政府转移职能让渡公共空间,并支持社会组织弥补“政府失灵”之处,让民间力量自行成长,这是社工行业发展民间化运作的内涵,有利于发挥民间社工机构的灵敏性和个性化优势。但社工机构不能各行其是、避难就易、随机构偏好任意发展,必须有统有分,大力加强行业统合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各家机构所长,形成接力服务的行业发展链条。笔者认为,可以通过组建以下“三中心、一区域”,形成行业发展合力,提升行业知名度与美誉度。

(一)建城市(县域)社工应急联动分中心,促社工服务全域提升

开展应急社工贯通行动,建立融入城市(县域)的社工应急子体系,在应急总体系中设立社工运转平台,实现人、财、物运转的有机结合,包括实时共享服务信息数据、应急通讯、应急物资以及预警监测系统、公共危机咨询平台、应急预案等。开展应急社工编组行动,跨机构、跨系统、跨区域整合救灾支援、自杀干预、网瘾戒除、毒瘾缓解、医疗止纷、校园防暴、息访息诉等社工应急人才,采取小型化、机动化、模块化编组,实行扁平指挥、演练合成、实战提升,建在平时,用在急时。开展应急社工保障行动,政府设立社工应急人才库,委托行业协会开发社工应急联动信息综合管理与物资调度系统,安排应急社工培训、演练、装备、行动和社工机构咨询、评估、科研实验等经费。

 

(二)建城市(县域)社工服务转介中心,促社工服务连片提升

单一社工机构、单一服务领域社工、单一城市(县域)社工力量难以满足当地社会需求,往往会遇到“五难”问题,即社会问题中的疑难杂症承接主体确定难,不对口的社会问题承接主体确定难,居民、家庭或企业的上门诉求应接难,专业社工承接非社工业务的剥离难,社工机构发展的参谋顾问匹配难。为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建设城市(县域)社工服务转介中心。建设该中心的基本思路是:发展区级以上的社工督导团和顾问团,明晰一对一转介流程、熟带新转介流程、一拆多转介流程、大协作转介流程、一对多转介流程和剥离式转介流程,开发前台、后台相衔接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设立呼叫中心平台(热线)、社工服务大厅和非社工专业事务剥离平台,建立健全智能化界面、科学化流程、专业化支撑、模块化管理、精细化作业和标准化覆盖的运行机制。

(三)扶持培育社工孵化中心,促社工服务加速提升

坚持质量立业,既要大力培育社工组织,涵盖独立法人和内设机构,又要加快开发社工项目,涵盖社会组织不愿意承担和单个社会组织难以承担的项目,共同组成社工孵化器,促成社工人才富集局面和服务倍增效应。孵化器组建后主要提供个性化辅导培训、项目申报、项目策划、活动举办、财务托管、聚合公益及注册协助等活动。政府免费提供一定面积的场所,予以减免水电通讯等费用,并视情况采取资助性购买服务或追加一次性补助、专项培训补助等扶持办法。开展综合孵化器培育行动,在区级以上行政区域设立“百货店”形态的综合孵化器,涵盖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残障人士服务、医患关系服务、劳动关系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多个领域,鼓励社工机构入驻。开展专业孵化器培育行动,以政府急需、社会急求、群众急盼为前提,重点培育成本较大、见效时间较长、易触发连锁需求、须快速应急反应等社会项目或专门社工组织。开展社区孵化器培育行动,在街道层面着力培育草根型社会组织,在孵化中培育、观察、过滤社会组织,酌情予以登记或备案。

 

(四)建设社工高端服务区,促社工服务跨越式提升

批量培育以优秀社工个人名字或自选字号命名的社会工作室,鼓励申报知识产权,对获得知识产权的工作团队予以财政资金奖励或贴息贷款,及早启动社工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创建社工创业知识产权平台。以优秀社工领衔,组建社工统筹与引领的跨专业合作的贯通式社会服务专业团队,创建社工创业声誉平台。探索建立社工实验室,模拟社会问题的发生机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实验,并配套建立专项实验经费,创建社工创业前沿平台。开发“专业社工远程会诊系统”,聚集当地一线社工、国内知名社工、港台社工专家的智慧,实现专家、社工、案主异地“面对面”会诊,量身制订科学可行的社工方案,创建社工创业大协作平台。以社工机构为单元,着眼区域统筹配置,基于同城协作机制,运用府际合作平台,多层融合应急与常态、专科与全科、督导与一线等功能,建立源于机构可复制、可组合、可叠加、可转移的技术库,实现网络上线服务,逐渐形成信息化支撑的社工技术体系,创建社工公共技术平台。制定社工品牌认定规则,研究设立品牌服务指标体系,依托民间力量建立品牌服务调查体系,适时推动品牌评优工作,逐渐形成品牌认证制度,创建社工品牌认证平台。

二、正确处理好几组关系

从社工发展先行地区的经验看,社工机构呈现良性发展态势。但一些关系亟待理顺:政社关系方面,存在过度服务的质疑并衍生出行政化问题,需扩大机构资金支配空间;机构内部关系方面,存在社会成本转移给机构承担的问题,需重点实施员工援助计划;地区关系方面,存在人才争夺问题,需将高端服务区建设提上议程;社工机构同行关系方面,存在争相发展“百货店”问题,应朝错位发展方向引导。

 

(一)公众需求与政府需求

本质上,政府需求与公众需求是一致的。公众需求是社工机构服务的第一信号,只是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文本往往赶不上公众需求的实际变化,社工机构在履约中不可避免地遇到协议外需求。协议外需求由两部分构成:必要的专业服务(延伸服务)和非专业的行政性工作。前者是协议服务内容的重要补充,后者是为了获得专业认同的必要成本,二者均不可或缺。若把承担协议外的行政性工作简单地视为行政化,机械地执行协议内容,不对接需求,不仅有违公众需求第一位的服务原则,也有违政府为民服务的初衷。在社工事业发展起步阶段,若计较协议外服务由谁埋单,也很容易陷入争论,贻误发展时机。从长远看,政府购买服务应建立科学的价格机制,改变所有岗位一个价的现状,采取资助性购买等办法,给足机构资金空间,放手让民办社工机构弹性对接公众需求与社会需求,逐步建立灵敏的、反映需求的价格机制。

(二)公众需求与社工需求

对社工机构而言,公众需求和社工需求都是一线需求。就机构运作而言,满足社工需求以调动社工工作积极性具有根本性。而就社工服务公众而言,社工个体需求应让位于公众需求。当这两种需求发生摩擦时,原则上需由机构向社工补偿其让位付出的代价。由于代价值无法精确计量,既需要社工发扬奉献精神,更需要机构运用管理智慧,在恰当时机给予社工合情合理的物质与精神补偿。比如“员工援助计划”(EAP)则体现了管理智慧。该计划的实质是充当机构员工的“垃圾桶”,让社工及时排解因服务沉淀下来的不良情绪,得到机构的关爱。

(三)政策低洼区与服务高端区

一个地区能否吸引社工人才,既取决于政策优惠程度,又取决于高端服务水平。社工人才向往政策优惠地区,因薪酬较高,生活成本较低,待遇留人;也向往高端服务发达地区,因施展才华的空间大,事业留人。在社工事业打开局面后,当地党委、政府可研究设立社工服务高端区,引智、引研、引资,吸引拔尖人才,打造社工大协作总部、服务品牌认证中心、实验室基地和知识产权密集区。

 

(四)社工机构“全”与“专”

在我国社工事业发展初级阶段,社工机构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购买服务。迫于经济压力,“服务随标走”成为社工行业常态。追求“更多中标”的机构发展逻辑在社工界是普遍现象,机构负责人一门心思做大的心态把机构引向万能机构之路,使得单一机构的社工服务涵盖方方面面,成为“百货店”。而实际上,任何机构的优秀社工人才容量都不可能无限扩张;人才的特长属性又决定了人才只在特定领域发挥作用;机构“求大”的行动路线与机构“使命达成”的设立宗旨冲突。因此,机构发展“百货店”也是力不从心。政府对社工机构的发展类型应加强行政指导和规划,引导其错位发展,而非一味地规模求大、领域求全。可探索机构分类办法,科学界定综合型社工机构、特色型社工机构和社区型社工机构(运营社区服务中心),政府借助招标、评估和转介手段加以规制。实行人才结构与服务领域数量挂钩办法,严格综合型社工机构发展,鼓励特色型社工机构发展。研究制定“全科型”社工人才培养办法,将其配置在社区服务中心,并配套建设社工服务转介体系,实现机构之间的服务对接,进而大力发展社区型社工机构,从根本上解决社区公共服务不均等的问题。(作者单位:深圳市民政局)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build/2014/0812/165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