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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工登记系统正式上线 登记工作呈现四大亮点

 

社工中国网消息:(通讯员:黄广飞、郑清清)广东省民政厅和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透露,酝酿近一年的全国首个省级开放式社工登记系统广东省社会工作者登记系统(http://www.gdsgdj.gov.cn/)正式上线,全省1.4万多名持证社工可分批登录系统申请登记,整体登记工作呈现四大亮点。

率先在全国探索登记工作职能转移至行业协会

在全国社工登记职能由民政部负责的情况下,广东省民政厅率先于2013年7月探索登记职能转移,贯彻落实省委、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经公告、公示和签约等程序于9月将社工登记职能转移至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并与联合会各自分工,良性互动。联合会凭借行业优势,全力做好系统开发、登记执行等工作,民政厅则予以成长中的行业力量大力支持,帮助解决域名申请、服务器托管和通知发放等方面的问题。目前,登记系统服务器得到广东省信息中心管理,享受广东省最高安全级别。与此同时,广州、深圳、东莞、珠海、惠州、顺德六个地级市区同样已将登记受理初审职能转移至各地社会工作协会,为行业管理和自律创造条件,也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又一次实践。此次探索,有力于推动建立全省社会工作人才信息库,逐渐打造集申请、审核、打印、查阅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广东社会工作人才“大数据”。

 

系统坚持以人为本开设“绿色通道”解决登记问题

广东省社会工作者登记系统在民政部登记系统基础上结合广东实际做了适当优化,率先在全国采用开放式登记,社会工作者可自行在任何地方通过互联网登录系统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及登记申请。登记系统除可实现开放式登记、随时查阅审核状态、互联网办理地区转移等功能外,还专门为在粤工作的省外考证人员开通“绿色通道”,省外考证社工只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即可享受省内考证社工同样的登记待遇,无需长途跋涉回到考证地申请登记。在具体操作流程上,申请人只需按照操作说明逐步操作即可,简单便捷。此外,申请登记人员如果在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所在地级市的登记受理机构,也可在“广东社工”新浪微博、微信等留言,寻求帮助。“广东社工”微信号为gdshegongshi。

登记与行业自律及队伍建设相结合

此次登记第三大亮点为,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将将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和2013年广东社工行业内部通过的《广东社工操守约章》纳入申请人申请考核之中,切实做好行业自律的引领工作,让行业自律“落地生根”,而不是仅仅停留在纸上,以实现进一步推动广东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目前广东省持证社工数量居于全国之首,达2.467万人,2008年至2012年需登记的持证人数就达到1.42万人,而通过2013年考试需另行通知登记的人数超过1万人。这些持证人员广泛分布在民政、居(村)委会、医院、社工机构等多个服务系统,大多数都没有从事一线服务,迫切需分类管理。尤其是在当前广东省社会工作急剧推进的过程中,登记工作的开展将在把握社工信息、推进队伍建设、了解行业动态及规范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应有的推动作用,加强社工自律,规范行业发展。

省市两级职责明确登记管理工作实现网络化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级市民政局或其委托单位为市级受理机构,负责本市(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登记申请的受理、初审、材料报送及证书发放工作。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承接广东省民政厅政府职能转移,负责全省社会工作者登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资格审核及登记证书签发,以及省直属单位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登记申请受理、初审及发证工作。目前,登记工作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至11月30日截止,共分4批次进行,东莞、中山和珠海居于第一批次。广州和深圳两地登记人数都超过4000人,居于第二批次,登记时间为2个月,其他各地级市分别为1个月。此外,社工人才继续教育也将随着登记工作的推进而推进。(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会员中心宣传组供稿)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member/2014/0715/158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