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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材料投递提示
社工中国网消息:首批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据悉,推荐材料的投递将于本月20日截止。近日,民政部社工司发出提示,要求各相关单位抓紧时间,尽快报送材料。
具体提示内容如下:《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民办函〔2014〕8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兵团民政局2014年7月20日前将统一审核后的推荐人选材料寄送到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具体内容和份数请参考通知)”。请按要求及时寄送有关材料,同时将《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电子版发至liudongsheng@mca.gov.cn。
据社工中国网了解,由于此次活动要求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确定的方式,推荐人选要先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行公示。然后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推荐不超过10名候选人并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排出优先顺序。因此各推荐人必须尽早提交自己的推荐材料,确保在7月20日左右能够被推送到民政部社工司。同时要求各地报送申报材料时须注明本项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推荐材料包括: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的推荐函(要求写明推荐人选产生、公示及决定的过程、推荐人选排序情况)、本人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和其他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签署意见和盖章后的《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五份寄送。2.《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需另外发送电子版(电子模板可在民政部网站上下载,一个推荐表作为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名为推荐人选姓名)至指定邮箱。
在收到相关推荐材料后,民政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和评审,提出人选建议名单。经部研究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评选结果确定后,由民政部对入选的首批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颁发证书,列入行业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享受《民政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办法》规定的有关激励和培养措施。
温馨提示:
联 系 人:民政部社会工作司 刘东升
电 话:010-58123511(兼传真)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政编码:100721
邮 箱:liudongsheng@mc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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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华龙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industrynews/2014/0715/158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