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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流动人口等群体将享政府购买社工服务

 

日前我省出台新规,规范了政府购买社工、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等相关服务的内容及方式等,未来七类困难群体购买社工服务将享受到由政府购买的社工专业服务,退役士兵也可享受由政府购买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

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老年人和残疾人、社会救助困难群体等七类群体未来将享受到由政府购买的社工专业服务;此外,退役士兵也可享受由政府购买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等。记者13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日前我省出台新规,规范了政府购买社工、退役士兵等相关服务的内容及方式等。

针对七类人群购买社工服务

如果城市流动人口遇到困难需要各种服务,农村留守人员想得到专业的社工服务等,政府将购买服务为七类重点人群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

据介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为各级民政部门,承接服务的主体要求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具备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具备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必需的能力和条件的企业、机构。

政府将购买以下相关内容:组织开展以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老年人和残疾人、社会救助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为重点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以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人员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人员为重点,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知识、方法和技能培训;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与政策研究。

政府将通过公开招标、委托、承包等方式选择承接主体,原则上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必须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与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进一步明确购买方与承接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省级将按照项目内容、质量、绩效等合理确定项目补贴资金标准;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省级补助资金和当地实际,根据购买社工服务的项目、内容、质量、绩效等,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后与承接主体通过合同约定具体补贴标准,并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备案。

 

为退役士兵提供服务人均获补1000元

据介绍,全省退出现役1年内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将可获得由政府购买的教育培训服务,含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不含高等学历教育。购买的主体为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

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具有教育培训资质的各级各类教育培训院校和机构均可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购买的方式主要为与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有效衔接,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教育和培训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各市、(县、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购买的服务内容,按培训的人数、质量、合格率、就业率等指标,结合当地实际,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补贴标准,并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备案。省级对承接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机构,按照人均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各地在省财政转移支付的就业资金中结合自身财力统筹使用。(叶翔 赵莉)

原标题:城市流动人口等群体将享政府购买社工服务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4/0714/158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