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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轻度精神病患的戒毒康复人员服务初探

 

作者:李丹  督导:练诗

一、案例背景

(一)基本信息

本案案主潘小姐为广州本地居民,现年40岁,小学文化,有精神类疾病。案主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吸食海洛因,现正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是辖内一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

案主父母健在,身体情况较差,需要依靠低收入保障维持生活;案主有一位哥哥,多年前因吸食毒品去世;案主弟弟与父母同住,依靠打散工获取微薄生活费。社工接案时,案主已婚,但因丈夫有家暴的行为,案主与丈夫关系紧张。

(二)案例来源

2011年,潘小姐曾因被诊断出患有精神疾病而入院治疗,在2012年初出院。出院后,潘小姐发现过去一直世代居住的房屋已被房管局以抢修代管的名义接收,自己面临着无家可归的困境,遂向逢源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社区居委会反映情况并求助。逢源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禁毒项目负责社工获悉潘小姐的求助信息后主动与其联系,在取得潘小姐的同意后开始为其提供个案服务。

(三)案例背景

逢源人家服务中心成立于2008年10月22日,中心秉承过去十多年穗港合作开展社工服务的先进经验,整合各个穗港合作项目,为社区长者、残疾人士和精神病康复者、孤儿、单亲家庭及缺乏家庭照顾的青少年以及全体社区群众提供适切的服务。

逢源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社区禁毒项目前身是社区矫正项目,在2011年底经过区民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充分协商,结合逢源街社区矫正人员及涉毒人员的实际情况,逢源人家服务中心将社区矫正项目转变成为社区禁毒项目,并安排社工主动走出中心,积极与街道禁毒办、居委治保专干紧密合作,开展禁毒宣传及涉毒人员个案咨询辅导服务。潘小姐的个案正是因为街道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及家综的紧密合作才得以开展。

 

(四)服务定位及意义

禁毒社会工作,是指社工运用一定的禁毒知识和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专业方法及技巧,遵循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在一定时期内,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辅导、行为修正、家庭关系及社会环境改善、就业信息提供、技能培训等跟踪帮教服务,协助他们达至心理、生理脱毒,提升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顺利回归社会的一项系统性服务项目。

基于社工助人自助和案主自决等基本原则和理念,结合“涉毒人员本身也可能受害者”的这一认识,禁毒社工在每接触一个涉毒人员时均牢记“不给服务对象增加新伤害”的要求,真诚、平等地对待他们,既协助服务对象合理申请各项资源,也注意鼓励服务对象摆脱依赖,自力更生,逐渐进入自我改善的正面道路上来。

在本案例中,负责社工主要运用理性情绪疗法对案主提供咨询辅导服务,在持续接触的过程中首先引导案主排解各种负面情绪,然后再与案主共同分析目前所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选项,最终达致处理案主即时危机、缓解紧张情绪及引导合理求助、科学擅用资源的目的。

二、问题分析

(一)案主呈现的问题

1、即时性的居住危机:在第一次与社工见面时,因为过去世代居住的房屋“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政府抢修代管房,案主已经处于无家可归的困难边缘,急需一个稳定的住所;

2、因居住危机所引发的紧张情绪及精神问题:案主本身患有轻度的精神疾病,经医院诊断被评为四级精神残疾,目前尚处于康复阶段。失去住房令到案主在出院后感到十分迷茫,不知何处求助,担忧之下紧张情绪随之以来,对案主的精神康复造成影响;

3、没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案主现年40岁,教育程度很低,除了自己的名字外不会书写其它汉字,属于联合国标准中的第一类传统文盲。加上案主身体孱弱,缺乏在外求职谋生的能力,因此也未能拥有合法稳定的收入,严重影响案主日常生活的正常维持;

4、婚姻问题的困扰:据案主反应,她与丈夫的感情十分淡薄,丈夫在婚后对其经常打骂,甚至强迫案主在外卖淫赚钱来支付其日常开支,案主急切地希望摆脱这段婚姻关系的困扰。

 

(二)问题背后的需要分析

1、案主需要一个暂时性的栖息之地来保证其生命安全和精神康复的基本条件:失去家园的恐惧给案主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困扰,令其长期处于精神紧张的状态,对未来感到极度恐惧,居住危机如果不得以缓解甚至是解决,都会对案主其它问题的解决造成障碍;

2、获得持续稳定的政府救助资源:由于案主不具有在外正常求职谋生的基本技能,在政府政策范围内为其申请包括低保待遇等各项民政救助资源显得十分必要;

3、摆脱婚姻困扰的指引性意见:案主因为婚姻问题收到了很多的困扰,但苦于自己知识与能力的缺乏,案主不知道如何着手去解决这个问题,反而容易将婚姻问题与其它问题搅和在一起,给自己添加额外的精神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来自外部专业人士的指导性意见显得十分必要。

三、服务目标与介入过程

(一)介入目标

社工通过与案主进行面谈,掌握了案主的基本信息。社工分析到,案主的问题有很多,既有即时性的居住危机和收入危机,也有已经埋藏多年的婚姻问题,每一个都需要时间去解决。面对此种情况复杂、问题多样的个案,负责社工更需要在督导的指引下对案主的情况进行分析,对案主所遇到的问题按照危机程度及解决的难易进行合理排序,引导及陪同案主一起逐个打破。

因此,在本个案中,社工通过与案主沟通,将介入的目标按照以下次序进行了排列:

1、舒缓案主的紧张情绪;

2、协助案主寻找一个暂时性的栖息之地;

3、申请政府资源,解决案主日常生活的收入问题;

4、运用理性情绪疗法引导案主合情合法地处理婚姻问题。

 

(二)介入过程

1、第一阶段:关心,支持,建立关系。在社工与案主的前两次面谈中,社工主要运用了接纳和聚焦的面谈技巧。通过倾听案主的倾诉,一方面社工对案主的背景和近况有了基本的了解,便于以后采取进一步的跟进措施,另一方面案主的紧张情绪也得以缓解,对其稳定精神状态有积极的作用。其次,聚焦技巧能排除不必要的干扰,协助社工引导案主从其滔滔不绝的讲述中找到当前最需要关注的重点,让案主能清晰看到问题的所在,当然也发现了自身需要努力的目标。

借助两项面谈技巧的运用,社工很快地就通过两次面谈与案主建立了初步的关系,为下一步将双方专业关系升级到信任层次打下基础。

2、第二阶段:同理,陪伴,缔造信任。在第一阶段,案主对社工有了初步的认识,也愿意接受社工的介入服务,因此在第二阶段,社工将介入的重点放在了“同理和陪伴”。

同理,即是社工对案主处于无家可归的处境给予了持续的关注,社工在与案主的沟通中运用了复述澄清的技巧,并借助身体前倾的肢体语言向案主持续地传达一个信息,那就是“社工理解你的表述而且清楚你的感受!”

为了应对案主的居住危机,社工排列出街道禁毒办、居委会、物业公司、房管局、法律援助处等多个需要联系的部门和单位,陪同案主走出去,走到上述每一个部门的窗口前进行咨询和反映,陪伴案主一起接受每一个得到的好消息与坏消息。通过这个过程,尽管最后案主无法完全解决房产的权属问题,但在律师参考意见的支撑下,案主还是得以进入原来的房屋中暂住,居住危机得到暂时性的解决。在这个过程中,案主与社工之间也建立了稳固的信任关系。

3、第三阶段:分析、指引,给予希望。居住危机虽然得到暂时性的解决,但长远来看问题依旧存在,要让案主得到一个稳定的康复环境,必须对居住危机有一个永久性的处理。

为此,社工与案主进行了五到六次的面谈,倾听案主对住房问题的想法和意见。案主潘小姐表示自己很希望能拿回这套自己祖辈居住的房屋,并为房屋接上水电,从此安心在房屋内居住。对案主的想法,社工运用理性情绪疗法进行了分析:第一,原住房属于案主祖辈代他人管理的代管房,案主一家并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案主申请发还房屋的理由并不成立;第二,因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案主也没法在原住房申请新装水电;第三,与其在一间并不属于自家所有的房屋上与政府纠缠,是否案主可以考虑另辟途径,例如申请公共租赁房?

听完社工的分析后,案主潘小姐也表示理解,假若继续一味坚持要拿回原住房必定会给自己带来强烈的挫败感和无力感,社工提出的申请公共租赁房的意见是一个可行的建议,希望社工能指引自己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对情况进行合理分析,对案主的不合理信念进行“驳斥”,对案主的疑惑提供指引,给予案主希望,这是第三阶段的努力成果。

4、第四阶段:鼓励,维持,防止倒退。通过上一阶段的努力,案主对自己未来的日子有了希望,有了前进的动力,但这还不够,案主微弱的前进动力需要更多的保障。因为案主不具备独立谋生的技能,加上案主的家人缺乏对其进行救助支持的能力,案主日常生活的支出只能从民政救助方面着手解决。

在与社工面谈多次之后,案主分析情况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升,能在与社工的交谈中主动提出申请低保的愿望。其实在社会工作者的信念中有一个原则:助人自助。在案主的人生路上,社工只是陪伴其一起走一段很短的路,其余的事情均需要案主运用自身的能力去处理,因此,社工一方面继续协助案主寻找其它民政救助资源,提供政策咨询,另一方面也鼓励案主利用社工提供的信息去自行准备申请低保所需的各项材料,增强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社工的协助、案主的努力,再加上街道和居委对案主情况的重视,案主的低保申请顺利审批过关。随后,增强自我解决问题能力的潘小姐更学会了主动申请法律援助,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与丈夫达成离婚协议,最终摆脱了婚姻问题的困扰,个案跟进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四、反思与启示

经过八个月的跟进,潘小姐的个案有了阶段性的成果,取得一定的进展,但本个案仍需社工保持长期关注,从过去的跟进过程中,负责社工有以下几点的经验,希望与各位社工同行分享:

(一)涉毒人员个案,尤其是存在精神疾病情况的个案跟进时所耗费的时间一般较长,而且由于案主情况的复杂更会时常出现反复,负责跟进的社工需要对此做好长期跟进的心理准备,保持耐心,遇到挫折时可主动跟机构行政主管及督导沟通,听取不同人士的意见,切勿急于短期内解决问题而采取一些违反社工专业手则的行动。

(二)跟进涉毒人员个案,对社工的专业知识要求很高,当中需要社会学、心理学的专业知识,更需要社工对毒品和精神医学的知识有一定的理解。

(三)注重多部门联动,善用政府和社会资源。在跟进本个案的过程中,如果仅靠社工个人及所属中心的资源,显然难以取得后文所述的阶段性成果。成果的取得不是偶然,负责社工对诸如华侨房、抢代房、公共租赁住房及低保等政策法规的认识在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外,注重动员属地不同部门单位参与个案,各司其职,为社工跟进提供不同便利,这也是个案服务有所突破不可或缺的因素。

(四)必须重视案主个人能力的建设,避免社工的越俎代庖。在个案服务中,社工为案主提供帮助不可避免,但更应该考虑的是在提供帮助后案主能否有所成长,能力能否得到提升。只有在帮助中让案主得到成长,作为陪伴者的社工才能在最后顺利撤出,让案主独立自主地继续走在自己的人生路上,迎接未来的每一个挑战。

五、督导评语

社工对个案进行辅导的过程中,确实遇到不少的挑战。如何与案主建立互信的关系?如何协助案主整理面临的各种困境?如何协助案主处理情绪及精神问题?案主的每一点进步,都需要社工和案主花费不少的时间与精力。

处理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案主,不仅要求社工有专业的个案辅导技巧,同时也必须掌握相关的资源与知识,以识别或处理案主生理上出现的的危机。因为案主不仅需要处理现实中的各种困扰,同时还要关注自身的身体状况,任何一方面若得不到妥善的处理,则有可能对另一方面产生负面的影响,导致个案进展的反复甚至倒退。社工必须密切关注案主的情况,以及时调整介入的目标和方法。

社工在服务本案案主的过程中,虽遇到不少的挑战,甚至也曾出现进展倒退的情况。但在此过程中,仍能清晰看到社工对个案的执着和投入、看到案主对社工的信任与感谢。我们虽无法代替案主解决所有问题,但我们相信,有了我们的陪伴和支持,一定能让案主更有信心面对和处理生活的困境。

 

六、服务感言

毕业至今,从事社工服务已有四年,期间曾经接触过社区公共问题、老人服务、新广州人服务和社区禁毒服务,每一项服务都是一种新的尝试,都能带给自己一些不同的知识和感受。

如果要说心中最大的体会,那应该是在处理一个老人赡养个案时领悟到的:当社工告诉案主家人即将结束个案服务时,对方说了一句很简单但让我印象深刻的话“谢谢你们,如果没有你们的陪伴和帮助我和妈妈不一定能坚持到现在。”

我想这就是对自己作为社工一种最真实的肯定。案主在现实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社工不是救世主当然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我们能从旁给予案主陪伴、支持以及鼓励,或许这样案主就能从中领悟知识,得到成长。

(本案例荣获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举办的首届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案例评选活动一等奖,刊于《广州社工》2014年04期,共第11期)

[1] 李丹,男,27岁,中级社工师,现任职于逢源人家服务中心,负责新广州人服务和社区禁毒服务,2009年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并一直从事一线社会服务至今。

[2] 练诗,女,逢源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广州市第二届督导班优秀毕业生、广东省第一届社工之星获得者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case/2014/0620/151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