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理论前沿业内交流 在反邪教斗争中社工可从三方面提供服务

在反邪教斗争中社工可从三方面提供服务

 

社工中国网消息:2014年5月28日晚上,在山东招远市的一家麦当劳餐厅里,一名女子在就餐时,因为拒绝了一伙全能神邪教徒索要电话的要求,竟然招来了杀身之祸。在短短几分钟内,她被伙人围打致死,行凶者下手之狠毒令人发指。

山东招远麦当劳打人致死事件,让人们再一次认识到邪教恐怖分子的残暴。改革开放后,我国的邪教组织逐渐发展起来。20世纪80年代,邪教势力大多在偏远地区活动,90年代新生邪教多以中心城市为基地扩张,进入21世纪,当代邪教势力开始出现国际化的趋势。在我国,明确认定的邪教组织共有14个。

对于邪教而言,金钱、性和暴力是他们拉人的“三板斧”,邪教组织侵犯人权、泯灭人性,不断制造恐怖事件和流血惨案,对人们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和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究其本质,首先,邪教扭曲了人类对终极关怀的心理需要。其次,邪教将人的某种超越性精神需要与心理寄托引向误区。再次,邪教为心理失衡者提供了畸形发展的空间。第四、邪教给予人内在的非理性信仰以疯狂的刺激。第五、邪教使信徒陷入的丧失心智的痴迷状态,从心理精神上控制信徒。

社工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在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工在开展介入反邪教服务之前,首先要分析邪教横行的原因和根源。有媒体报道指出,法律知识的淡薄,部分地区尤其是农村经济、文化的落后,中老年人的无知、无望和盲信,是邪教横行的主要原因。此外,信仰的缺失、文化活动场所的缺乏、生活压力过大、对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等也是造成邪教横行的重要原因。

 

综合考虑,社工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开展服务:

第一,对于遇难者及其家属,社工可以扮演以下角色

1.协调者和支持者。不幸事件发生后,社工可以第一时间介入服务,发挥其协调者的作用,了解家属需求,协调社会资源,为家属料理后事或寻求帮助提供支持。

2.家属的陪伴与支持者。遇难者的家属通常在情绪上会有很大的反应,社工的有效陪伴可以协助其渡过丧亲的悲痛时期。社工陪伴并协助其完成丧礼的进行,帮助他们渡过正常的悲哀反应过程,使他们能正视痛苦,表达对死者的感情,找到新的生活目标。

3.哀伤辅导者。社工在丧礼一段时间后对家属进行电话访问或入户访谈,评估家属完成哀悼的四项任务,根据情况选择是否主动介入。

第二,对于人民大众,社工应该发挥倡导的作用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用社工手法普及法律知识,深入开展反邪教宣传

开展反邪教知识讲座、法律知识普及及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等,可以通过宣传展板、知识讲座、随堂问答等形式向学生们传授了“什么是邪教”、“邪教的危害”、“遇到邪教该怎么做”等相关知识,尤其是社工可以用自己擅长的小组工作手法,将这些知识改变成小组游戏、戏剧演出等,提高了大众的反邪教意识和能力,让更多的人认识到邪教的危害,逐步让全社会都加入到反邪教的斗争中来。

2.建立社区反恐小组,组建反恐应急志愿者队伍

近日,济南市在全国首开组建民间反恐专门组织先河,济南七兵堂保安服务公司42人的“反恐处突突击队”已在火车站执行巡逻任务。作为扎根社区的社工机构,可以依托社区,动员更多的居民成为志愿者,成立反恐小组,既可以搜集信息,又可以搭建一个支持和预防网络,提高反邪教的成效。

第三,对于邪教痴迷者,社工可以开展以下服务: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的研究显示,邪教痴迷者往往表现为偏执、强迫型人格倾向、癔症型人格倾向、冲动型人格倾向、神经质人格倾向等,对邪教组织的任何一句话、任何一项要求,会毫不犹豫、立即付诸行动;对于家庭、社会的责任可以毫不理会,对于国家利益完全不屑一顾,完全地以自我为中心。邪教痴迷者有其特定的人格特质,人格的改变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

 

对邪教痴迷者而言,社会工作者可以开展以下介入服务:

1.利用专业技巧和复合疗法下进行人本关怀

对于邪教痴迷者,社工可以运用积极倾听、情感反应、澄清等专业技巧,了解痴迷者的内心世界和真实想法。其次,针对不同人格特质的人群选择自由联想、梦的分析、防御机制揭剖、移情阻抗投射等精神分析疗法。再次,采用增强体验、整合冲突,空椅子技术等格式塔疗法。同时,配合家庭系统治疗,以达到痴迷者体验、了解自己内在矛盾冲突痛苦,接纳人格缺陷的现实,并逐渐认识到回归现实,依靠自我的力量是解救自己痛苦的根本,而非邪教头目的神通。  

2.打破痴迷者的旧有认知系统,构建全新的自我认知系统

通过前期的治疗,痴迷者渐渐出现心理理性状态,并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改变自我的主观要求。此时,ABC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等认知行为疗法的介入是最适宜的时机。该疗法运用主动、指导性、有时间限制、集中于当前的、有结构的模式和技术,包括苏格拉底时的对话、与非理性信念辩论、做家庭作业、自动想法记录于分析、角色扮演、质疑错误信念等方式,使痴迷者打破自己固有的认知系统,并形成全新的、健康的个体生存与发展认知构架。

3.运用个案管理的方法,实行“一对一”帮教行动

在街道和社区建立邪教重点人员登记表、刑释解教人员档案,社工挖掘社区资源,建立反邪教宣传队伍,通过练太极、诗朗诵、唱歌等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对邪教痴迷者进行“一对一”帮教,帮助其恢复正常行为。  

4.形成和强化健康的人格行为,使其回归社会

在认知协调的基础上,被转化者的社会行为已会基本正常。但是,人们往往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明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是正确的,但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行为,做了自己明确不应该做的事情。此时,社会工作的重点就需要设立为健康的人格行为训练。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系统脱敏、放松法、满灌法、强化技术、模仿、坚定和社会技能训练、自我管理项目、行为排练、教练等多种治疗技术,来逐渐消除病态的人格行为,形成健康的人格行为系统。

此外,在行为治疗中,法律的强制矫正也是一个积极的有效方式。对于痴迷顽固者可以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正方法,从遵守规范来看,开始可能是强制教育,接着是服从,久而久之,随着对纪律、制度、理性意义的认识加深和认同,态度也会改变,心理结构也会重组,异常人格倾向也会得到某种程度的矫正。同时,精神医学的配合治疗也相当重要,在对痴迷者转化和矫正过程中,适宜的医疗、药物配合也是必须的。

作者:立德社工事务所 刘传莹 张跃豪

文章来源:http://theory.swchina.org/exchange/2014/0605/147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