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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首批检察院社工上岗
原标题:东莞首批检察院社工上岗
近日,由东莞市同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派驻的2名社工以中立第三方的角色正式进驻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这是我市首批检察院社工,也是司法工作人性化的创新之举。
据悉,首批检察院社工的工作重心将锁定在未成年被告人,旨在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工作内容包括落实未成年嫌疑人讯问在场工作,进行未成年嫌疑人帮扶教育、未成年嫌疑人社会背景调查,针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所在社区进行普法宣传、预防犯罪服务等。
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
社工郑敏告诉记者,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讯问未成年人时应当有合适代理人到场,然而我市涉案未成年人多为外地户籍,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其法定代理人或者亲属到场率极低。
“当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社工可以被委托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维护其诉讼权益。”郑敏说,一方面可以为未成年嫌疑人提供帮助和心理支持,另一方面可以对检察机关问讯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而对于未成年被不起诉人,社工可以帮助检察机关随时了解其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跟踪回访,并运用个案、小组、活动等手法,逐步优化其成长环境,预防犯罪的再发生,帮助其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念,最终重塑人生。
社区普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记者还了解到,检察院社工可以发挥中立第三方的立场优势,为控告申诉人提供心理辅导、释法说理等服务,协助释法机关做好控告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工作。
“结合社区工作、小组工作手法,不定期到社区、学校等未成年人生活成长环境中开展相应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法制氛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郑敏说,检察院社工作为一种必要补充,贯穿于检察机关的司法环节,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进行帮扶教育工作,积极进行社会普法宣传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记者 吕晓敢)
责任编辑:姜妍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socialwork/jz/2014/0519/141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