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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区职能清单

 

社区职能清单化是做好行政功能减法与社会功能加法的有效对接。随着社会治理理念的提出,我们居住的社区也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社区的管理功能、服务功能、保障功能、教育功能、安全功能,将从新重申或定义。社区职能清单化是顺应社区发展的主动作为,是政府减政放权与社会治理市场化的诠释,它必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基层政府为基点,以社区自治组织为纽带,不断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以“多元协作”理念来推动社区治理的全面创新。

社区职能清单是社区职能定位的基础。社区的宗旨和工作目标就是以社区人群的需要,为最根本的出发点,为社区的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建设脚步不断加快,社区建设不断壮大,社区职能不断拓展,逐渐成为城市治理的基础力量。社区职能根据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逐步形成了社区服务和社区治理两项基本职能;从运作过程看,它包括民主自治、社会服务、教育文化、卫生环境、社会治安、社区党建等一系列运行职能。基本职能首先是服务职能,服务居民是社区的宗旨,它包括福利和公益、卫生、教育、文化、法律、家政、物业管理服务,面向社区老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扶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等等。社区基本职能之二是治理职能。治理有序是社区义不容辞的职责,它主要体现在对与社区居民有关的行政事务和公共事处的管理上,包括把松散的单位和个人组成为关系相对紧密的群体或团体,形成具有共同利益的诉求主体,处理社会关系、维护社区利益,培养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和对社区的认同感,提高其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两大职能是是保障社区功能发挥的前提与基础。

职能清单化是社区功能转变的前提。社区职能清单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社区行政化的减退与服务功能的拓展。当前,对社区职能定位处在改革的一个十字路口。现实情况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十几人的社区门口悬挂各类标牌,承担着行政性事务多达百余项,工作人员大部分的精力用于应付党政机关和职能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社区行政化深层次的原因,源于其的“独立性”的缺失。社区大量承接政府工作,其自治功能被行政职能所覆盖,其运行方式被行政命令取代。同时,社居委成员缺少社会工作的专业学科背景,对专业化的社区工作方法不熟悉,离开了政府的指挥棒社区工作无所适从。社区职能清单应以“社区工作准入制”的方式,使社区行政职能得以规范,作为上级机关的区、街道对社区的管理将回归到指导层面。随着政府“放权”和社区“用权”的并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将成为两者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的基础。这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与政府减政放权同步,与社会组织发展同步,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提升同步,与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同步。它以避免社区功能“失速”为前提,以专业社工队伍为核心,以社区社会组织壮大为基础,从而实现社区功能社会化、社区建设全民化、社区职能专业化、社区事物民主化。

 

社区职能清单的制定要处理好“三对关系”。社区职能清单化将全面提升社区功能,使之成为现代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层次。

其职能清单的关键在于处理好三对关系。一是社区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街道办事处作为区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对社区居委会起到指导与服务的作用,引导和帮助社区开展工作。其权责划分将是社区职能清单的核心内容,通过职能清单确保属于街道承担的职能不会向社区转移。二是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的关系。二者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职能部门应尊重社区的自治权利,充分履行各自行政职能,主动接受居委会的监督。社区应在职能部门的指导下为其依法行政、落实目标,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三是社区居委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与社会组织的平等合作的工作关系。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权责明确、竞争择优、注重绩效。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发挥服务、沟通、协调、监督、维权、自律等作用。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将极大提升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推进社区自治。三对关系的处理,是社区职能清单得以落实的关键,它事关管理体制、服务体系、组织体制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对创新。

当前,只有抓住政府职能转变这个关键点,才能真正把属于社会的权力下放到基层组织——社区居委会,才能使社会自治能力得到提升,才能使社会组织的作用得以发挥,才能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新格局。

(作者:席子南)

文章来源:http://theory.swchina.org/exchange/2014/0507/138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