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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智障流乞者救助将设专职社工岗

昨天,北京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购买专职社工岗参与特殊受助人员救助服务项目公告》,面向全市社会工作事务所购买8个专职社工岗位,专门为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员两类特殊受助人员提供心理治疗、请叙述道、职业训练等救助服务,每个社工岗政府每年资助8万元。

精神病流浪者将有专属服务

据了解,北京市每年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有17000多人次,同时每年还要救助5000名至6000名精神病流浪患者,这些患者会被送往定点机构接受救助。

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引入更多社会专业力量,在满足食宿、返乡等基本需求的基础上,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教育培训、康复治疗等专业服务。去年,北京市民政局专门下发《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逐步引入社会力量承接事务性、专业性救助服务。

此次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购买专职社工岗位正是对上述意见的进一步落实。据介绍,此次购买的社工服务项目主要服务于受助流浪精神病人和受助流浪智障人员。项目点共有7个,均为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协议委托救助特殊受助人员的医疗或福利机构(下简称托管机构),分别位于昌平、顺义、通州和平谷。

根据救助量与服务内容不同,2个精神病人托管机构拟购买3个专职社工岗,5个智障人员托管机构各购买1个专职社工岗。

专业社工将为护理人员解压

据介绍,专职社工需常驻托管机构,根据托管机构实际工作情况,针对流浪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员医疗和救助需求,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探索建立完善托管机构医疗社工服务机制,为受助人员、家属、医护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提供专业服务。

具体而言,对于精神病人救助,专业社工须参与受助人员日常入院登记、在院问询、病源追溯、家庭情况核实联系等工作。在救助过程中对病情较稳定的受助人员进行社会、心理需求评估,开展针对性的心理治疗、再社会化训练,帮助受助病人在回归社会后正确处理社会歧视问题、自身生存问题、就业问题、择偶问题等。

对于智障人员,专业社工要对受助人员日常生活习惯、行为特点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并记录在案。为受助人员提供生活照顾、情绪疏导、职业训练、社会参与、社会康复和社会支持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对于已联系到家属的受助人员,专职社工要制定出院后社会康复服务计划,协助其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并整合社会资源,为受助人员和家属提供社会支持,对返乡人员及家属开展跟踪回访。

此外,社工还应为医务护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精神减压等专业服务,协调托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护送单位、受助人员和家属等多方关系,预防、减少医患矛盾和机构间冲突,并通过日常社工服务工作和小组讨论、经验研讨、专业知识学习等方式,将社工理念逐步渗透入非专业社工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中。

事务所或专业团队可申报

据介绍,申报对象包括两类,具体为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工作事务所,或者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愿意积极投身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团队,专职工作人员中具备社工学历或社工资格证书的人数不低于30%。

每个申报机构可以申报1-2个社工岗,每个社工岗每年资助8万元人民币,在申报项目获审批后,全额拨给项目承接机构。市民政局称,资金预算可包括人员经费、会议费、实证研究费、社会宣传费等,但必须合理合规,符合项目实施计划要求,且项目资金一次核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即日起至4月20日,有意向的社会工作事务或符合条件的专业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北京市民政局网站下载填写《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按要求填写项目实施方案与经费预算方案,连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合格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一并报送至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

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申报项目,将由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与申报机构签订协议,正式实施,项目实施时间将为一年。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报名者的选择上会比较严格,后期还将建立评估制度,对服务者的资质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背景

引入社会力量提供多元服务

早在2012年,民政部就曾下发《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主动救助服务的积极性,引导企事业单位、工商业者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提供资金、物品、设施设备和智力支持。

民政部称,流浪乞讨人员身处困境,融入社会存在困难,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是创新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及时发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更有利于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个性化、多元化、专业化的救助服务。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4/0409/129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