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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萝岗区成为全国首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

日前,国家民政部下发通知,对外公布首批国家级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名单,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成为广东省全国首批示范地区之一。

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布局, 实现社会工作全覆盖。全区建成7个街镇级家庭综合服务中心、15个社区家综服务中心、7个企业家综服务中心,实现家庭综合服务区、街镇、社区、企业的无缝 隙对接、全方位覆盖,年服务人群达25万人次。

二是加大培育,打造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推行“社工+义工”志愿服务模式,建立社会服务人员经常性专业 培训机制,依托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每季度对全区社工进行培训。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制度,每年年底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选表彰奖励活动。

三是 塑造品牌,率先在全市开展军队社会工作。举行“社工进军营”仪式,在驻区部队挂牌成立社会工作室,辖区部队与所在街镇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结成对子,签订社工 进军营服务协议,建立社工定期进军营工作制度,对军官、士兵以及部队家属开展常态化、针对性的专业社工服务,已提供新兵入伍心理调适、老兵退伍就业指导等 8项服务,服务人群300人次。

四是规范服务,建立完善的家庭综合服务评估体系。率先在全市建立开发了《萝岗区家庭服务评估体系》和《萝岗区家庭综合服务中 心服务流程模块》,确定各家庭服务中心要开展长者、低保和低收入困难人群、儿童及青少年、残障服务等8大项服务范畴,规范服务流程、时限、数量和监督考核 方式。

五是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工作开展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家庭服务中心建设启动至今,累计财政投入已超过 8000万元。设立家庭服务中心发展专项资金,连续三年每年安排800万元,用于发展家庭综合服务,为全区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财政支撑。(本文为投稿)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4/0327/125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