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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研究范式与学科体系构建
虽然我们承认社会工作是“舶来品”,但对于发展劲头正盛的中国社会工作来说,缺乏历史源头的追溯显然是一件尴尬的事情。如何梳理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不仅具有学科史上的价值,也会对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实务模式的最终形成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这里,我们借用西方科学哲学界相沿已久的“范式”概念来考察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研究模式问题,并简单讨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学科体系构建。
一、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研究范式的两重含义
“范式”(paradigm)是美国科学哲学与科学史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首先引入科学哲学领域的一个术语,其由理论体系、研究规则方法与哲学观点等等构成,科学工作者在一定的范式指导下去解决某一领域的难题。我们在把这一概念引入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研究领域时,关注的是它的内涵,具体说就是哲学观点、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但是,与在科学哲学领域的运用不同,“范式”概念在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领域包含两重含义。第一重含义,是指当下我们运用什么样的哲学观点和研究方法去分析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并完成学科体系的建构;第二重含义,则是指自专业社会工作被引进中国直到1952年被取消时为止,在中国社会工作理论界形成了什么样的体系架构、研究方法和哲学观点。
为什么我们要区分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研究范式的两重含义呢?理由在于:其一,作为“舶来品”的社会工作能够在中国生根发芽,并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成为一个颇有声色的专业和职业,明显地遵循着一条共同的发展路径。当时的社会工作理论界肯定形成了“学术共同体”,并在一定的范式指导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与实践,从而给我们留下了较为丰富的文献资料。库恩曾指出过:“如果没有一种范式理论规定了问题并保证有一个稳定的解,就很难设想会有这么多精心的努力,更不会产生任何成果。”其二,民国时期形成的范式理论在1950年代初戛然而止,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断裂带”就此出现。等到1980年代后期重新启动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进程时,已经不是对原有范式理论的承继和发展,而是又一次从外部引进新的观念和理论。对于这一点,王思斌教授的概括很精彩:“我国社会工作教育恢复重建时直接从香港、美国引入了现代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而这些理论和知识跨越了中国社会工作被取消以后的一段历史空间,而形成了新的理论和知识形态。于是,中国原来的社会工作知识好像已经‘完全过时’,所以少有问津。”既然对原有的社会工作知识“少有问津”,那么,社会工作重建后的范式理论(如果已经形成的话)肯定不会与过去的相衔接。其三,当下我们分析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运用的哲学观点和研究方法也应该是从香港、美国引进的。换句话说,我们现在正在做或准备做的整理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工作,是以当前我们熟练或半熟练使用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做“参照物”,去裁剪历史上的整体形态,取我所用,弃我所弃。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有可能再一次破坏掉几十年前就已成型的范式,使得历史原貌变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就需要区分开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研究范式的两重含义,以便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学科体系构建扫清思维上的障碍。
二、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研究范式的重建
我们区分开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研究范式的两重含义,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研究范式的重建做了铺垫。但是,这里仍然存在一个重大的理论缺陷,究竟民国时期的中国社会工作理论界是否形成了某种范式。所以,我们还必须对此进行一番考察,以判明历史事实。
判断民国时期的中国社会工作理论界是否形成了某种范式,要以对文献资料的解读和比较为主。抛开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我们划定文献资料的范围为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著作。民国时期,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工作著作总共有34种。但即使是这34种著作,我们也无法全部读完,主要原因是文本寻找上的困难,不过我们可以通过解读和比较几种最具代表性的著作来达到目的。经过我们的初步研究,可以确认民国时期的中国社会工作理论界形成了某种范式,理由如下:第一,他们有着相近的哲学观点和学术旨趣。言心哲、柯象峰、蒋旨昂、关瑞梧、李安宅等人的求学经历都很惊人地相似,他们不但对社会工作的本质和社会功用持有相近的认识,而且都非常注重从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寻找发展社会工作的精神资源。限于篇幅,这里不做展开论述。第二,他们有着共同的研究方法。以蒋旨昂和李安宅为例作对比,可清晰地得出这一结论。他们不仅转述国外的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更注重从实地工作经验出发进行归纳和总结,以使理论体系的建构与中国社会实际相切合。在对社会工作人员的培养和训练上,他们二人保持完全一致的态度,即训练、研究、服务一体化,只不过在顺序上有些差别。蒋旨昂的表述是“社会工作人员之教育,应以‘训练’、‘服务’、‘研究’三者合一为最高原则。”李安宅的顺序颠倒过来了:“研究、服务、训练三位一体的社会学、人类学,才是兑现的人事科学。兑现的人事科学才能解除人间痛苦,才能培养出综合技术的人才。”第三,他们有着共同的研究对象。在他们那个时代,社会工作的三大方法都已成型,因而言心哲、蒋旨昂、李安宅都对这三大方法做了或详或略的论述,以供给一线社会工作者科学方法的指导与训练。除去这三大方法,他们均对社会工作教育、社会行政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在各自的著作中留有一席之地。第四,他们在使用文献的来源上有着相近或相通之处。最明显的实例是言心哲在反驳时论对社会工作的责难时,将责难社会工作的人区分为个人主义派、进化论者、优生学者和经济命定论者。⑦李安宅也是从批评这4种人群的错误认识着手,来维护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的,所差的只是名词上的不同,这说明他们引用文献的来源是一致的。
认定民国时期的中国社会工作理论界形成了某种范式,就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研究范式的重建指出了方向。我们应该以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范式理论为基准,在探究这一范式产生和成型的过程中书写社会工作发展史,而不是以现在从国外“舶来”的理论和知识为“参照物”去剪裁历史。这是按照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构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学科体系,也是科学的历史书写方式。
三、对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学科体系建构的几点思考
以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范式理论为基准建构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学科体系,尚存在一些理论上和实际操作上的难题。一是如何看待新、旧范式之间的联系问题。由于中间相隔了40年的“断裂期”,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范式是否对重建后的社会工作范式产生了影响尚未可知,更无从谈起新、旧范式之间的联系了。根据库恩的理论,“新范式是从旧范式产生的,他们通常混合着传统范式以前用过的许多概念上和操作上的语汇和注解。但是,他们很少以完全是传统的方式用这些借来的因素。在新范式的范围以内,老的术语、概念和实验同其他东西开始了新的关系。”跨越过“断裂期”的社会工作范式是否包含有民国社会工作范式的“概念上和操作上的语汇和注解”,还需要花大力气去求证。如果求证结果是肯定的,那么,还需要进一步求证旧范式的“概念上和操作上的语汇和注解”是通过何种途径传递过来的。
第二个难题是处于专业社会工作“断裂期”的行政性社会工作,是否也承继了民国社会工作范式的“概念上和操作上的语汇和注解”。行政性社会工作是指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社会工作,王思斌教授把它叫做本土社会工作,并析分其在实践层面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具体的社会服务活动和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计划经济体制环境下形成的社会工作,表面上看来不会吸收民国社会工作范式的“概念上和操作上的语汇和注解”,但如果从主导政策制定的人员谱系上查考,是不是果真如此呢?
第三个难题是民国社会工作范式和重建后的社会工作范式,都对中国文化传统表示了某种程度的敬意,那么,历史资源对这两个范式的意义一样大么?我们在强调社会工作的国外源流的同时,也不忘记关注本国的历史资源,这种本国的历史资源是否构成这两个范式的“可通约”因素呢?
如果上述三个难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我们对构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学科体系的信心就充足了,也能很好地划分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不同阶段。
责任编辑:杨星
文章来源:http://family.swchina.org/history/2014/0318/120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