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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立法条件尚不成熟 民政部拟先引入其他法律

本报北京3月17日讯 记者张维 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司长王金华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社会工作立法是推进社会工作有序健康发展的保障,但目前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制定统一的社会工作法的条件尚不成熟。

在今天民政部召开的2014年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上,记者注意到,推进社会工作的政策创制,是民政部今年社会工作的要点。其中包括研究起草《社会工作者管理条例》建议稿,协调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的意见》,协调制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办法》等。

在社会工作日益得到重视的今天,我国的社会工作立法何时能够出台?对此,王金华坦言,社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政府的相关责任、民办机构如何介入等均需要法律明确。但是,因为我国社会工作实践起步于2006年,发展时间尚短,介入领域有限,主要在传统的民政领域,如社区、救灾、社会福利等,对其还未达成社会共识。

王金华指出,社会工作立法可以分两步走:第一,在社工已经介入且作用发挥比较明显的领域如抗震救灾等,可以在一些专门法律中将社工纳入,如目前正在制定的慈善法就在考虑为社工留一席之地。第二,在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制定统一的法律是必然的,将根据实践加快推进社工立法。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industrynews/2014/0318/120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