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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丰宇司长宣布启动“社工人才选拔工作”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队伍,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在服务社会建设大局、满足基层民生需求、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方面的专业作用,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民政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办法》的精神,民政部决定启动实施首批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
首批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范围为城乡社区、公益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取得突出成果,作出突出成绩,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人才。具体要求具备三方面条件:一是基本素质方面,要求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群众认可度高,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模范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二是资历资质方面,要求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直接从事社会工作服务5年以上并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三是专业能力方面,要求具备牢固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较强的社会工作研究能力,能创造性地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处理各类复杂专业问题,组织实施过有重要影响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或案例,获得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和好评,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某一社会工作领域发挥着示范带动作用。对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选派服务人员,将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下,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的专业社会工作人员也将优先考虑。
此次选拔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差额确定的方式进行。选拔程序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提出推荐人选阶段。由各省级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范围内的评选推荐工作和省内公示。每个省可推荐社会工作领军人才人选名额不超过10人。二是递交推荐材料阶段。各省推荐人选确定后,要及时将人选名单、优先顺序和推荐材料报民政部,材料收取截止到7月20日。三是确定最终人选阶段。民政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和评审,提出人选建议名单,经部研究和社会公示后发布最终名单。四是开展表彰奖励阶段。评选结果确定后,民政部将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颁发证书,列入行业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享受《民政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办法》规定的有关激励和培养措施。
这是由民政部首次组织的全国性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做好选拔工作,对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专业服务、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建设、增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欢迎广大社会工作者积极关注、踊跃加入到活动中来,上下齐动,广泛参与,共同做好首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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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妍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industrynews/2014/0318/120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