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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在中国: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既是指一种运用专业技能和知识帮助社会成员克服生活障碍,增强社会生活能力,提高生活质量的社会服务工作,又是指从事这类服务的一种专门职业。社会工作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我国在20世纪20年代开始引入社会工作的理念和实务,并且在社会工作的建制化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取得了本土化的初步经验。
步济时最早将社会工作引进中国
是谁最早将社会工作引进中国的呢?就我们目前掌握的历史材料来看,最早将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模式引入中国的是北京基督教青年会干事、美国人步济时(John S.Burgess),他于1912年创办了北京社会实进会,目的是组织学生参与基督教的社会服务工作,以改造社会和救治中国。1922年,步济时倡议并亲自领导成立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开设应用社会学专业即社会工作专业,为中国培养最早的社会工作者。因此,有人称步济时为“中国社会工作之父”。
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明显落后
社会工作正式成为一门专业最早是在燕京大学,1925 年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改称社会学与社会服务学系,开设“个案工作”、“团体工作”、“社会行政”、“精神健康社会工作”、“社会福利”等课程,培养了我国第一代社会工作者,我国的专业社会工作教育正式开始。在燕京大学社会工作教育起步后,沪江大学、复旦大学、之江大学、金陵大学、金陵女子学院、齐鲁大学、福建协和大学、清华大学、辅仁大学等高校也相继开办了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或课程。但是,与社会学理论的教学相比,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明显落后。据许仕廉1927年对国内60所各类性质大学开设社会学课程的调查,所有这些大学共开设社会学课程308门,其中社会调查、社会立法与社会服务行政课程只有38门。1940年国民政府社会部成立后,这一状况才开始转变,一方面社会部委托各大学加以培养并给与经费支持,另一方面招收社会工作人员及抽调行政人员予以短期训练。但直到1947年初,全国各大学或独立学院设立社会学系的有19校,设立历史社会学系的有2校,设立社会事业行政系的1校即社会教育学院。
社会工作的实务类型与推广
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实务类型主要包括城市社区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农村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儿童福利社会工作、军人社会工作、边疆社会工作,等等。城市社区社会工作是民国时期开展的最早的社会工作实务类型。1917年,沪江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美国人葛学溥(Daniel H.KulpⅡ)在产业工人聚集的上海杨树浦地区设立了一个社区服务中心,英文名字为“The Yangtzepoo Social Center”,直译为“杨树浦社区中心”,葛学溥给它起了一个很优雅的中文名字—“沪东公社”。医务社会工作以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最具代表性。
农村社会工作是民国时期最为波澜壮阔的社会工作实务类型,其中以晏阳初的平民教育运动和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运动影响最大。企业社会工作在民国时期只是试验性质的,前期是少数的零星的个别试验。
创办社会工作官方刊物
社会工作这一专业名称是从何时被普遍接受的,目前还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直到《社会工作通讯月刊》出版以后,“社会工作”的专业名称才逐渐固定下来。《社会工作通讯月刊》是1944年1月15日在重庆正式创刊的,这是近代中国最早以“社会工作”命名的刊物,意味着社会工作在中国有了自己的标志,社会工作在中国得到了合法化的地位。1948年5月,《社会工作通讯月刊》并入《社会建设》月刊,结束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纵观民国时期社会工作的发展进程,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社会工作之所以能够在中国扎根并逐渐发展壮大,是与中国偏重于社会救助制度安排的历史文化传统相契合的。从1912年社会工作在中国的萌发,到1951年该专业被取消,社会工作的发展密切关注了中国的民族心理和文化传统,这一经验值得我们深入总结,以利于推进今天的社会工作本土化。(原载《社会科学报》2012年2月16日)
责任编辑:余华龙
文章来源:http://family.swchina.org/history/2014/0317/120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