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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4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14年3月18日是第8个国际社工日,民政部将今年国际社工日的中国主题确定为“弘扬社工精神,服务困境人群”。为做好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弘扬社会工作精神,传播社会工作知识,展示内蒙古社会工作者风采,提升社会工作职业地位,为社会工作事业茁壮成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舆论环境,在民政部的统一部署下,结合自治区各盟市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弘扬社工精神,服务困境人群”这一主题,与内蒙古民政工作宣传相结合,以宣传社会工作事业、普及社会工作知识为核心,以弘扬社会工作助人自助、扶弱济困、促进和谐的工作理念为重点,针对各盟市实际情况,广泛发动高校、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力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广大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和实践活动,促进全区各族群众逐步认识社工、关注社工、参与社工活动,最终在全社会树立起“有困难找社工”的共识。

二、活动时间

从3月18日开始至28日结束,为期10天。

三、工作方法和内容

(一)民政厅的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由厅属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中心和呼市民政局承办,主要内容包括:

1.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

民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和高校联合举办2014年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社区群众和困难群众专题研讨,同时启动2014年社工人才培养计划。

2.举办国际社工日公益大讲堂系列活动。

厅属社工人才培训中心联合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教师,送社工知识到呼市四个区的基层社区,并开展互动交流活动,促进专业学习,进一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影响力,营造社区社会工作人员学习社会工作知识的氛围。

3.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进机构、进社区活动。

厅属社工人才培训中心将为专业服务进单位、进社区积极搭建平台,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和内蒙古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专业社工走进自治区荣康医院、呼和浩特市快乐星孤独症儿童训练中心、赛罕区兴康社区等机构和社区开展专业社工活动,以此为开端,引导高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机构、进社区开展服务,同时发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形成社会参与的良好互动局面。

4.大力开展“弘扬社工精神,服务困境人群”媒体宣传系列活动。

今年的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既要利用好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也要利用好“微”平台做好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大”文章。民政厅将与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电台、内蒙古日报等传统媒体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同时,也将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搭建微博、微信等“微”平台,运用新兴媒体力量及时发布国家、自治区有关社会工作的政策,为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搭建高效、便捷的信息化交流平台。

(二)各盟市民政局的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区特色,运用一切能够利用的资源,充分调动高校、专业社工、社会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参与热情,将活动办到广场、社区、街道和人民群众身边,要以此次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社工志愿服务和志愿服务记录试点创建,寻找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契合点,为符合内蒙古区情的少数民族本土化社会工作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是我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大事,是向全区各族群众宣传介绍社会工作的有利时机,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主题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主题宣传日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通过本次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工作的影响,推动全区社会工作事业进一步发展。

(二)切合实际,突出成效。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要紧跟形势、结合实际、面向基层,要将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与各盟市正在进行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社会工作宣传普及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发展社会工作事业有机结合,为社会工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跟进宣传,作好总结。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期间,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相关新闻报道工作,活动前就要预先和新闻媒体做到事前沟通,活动中要及时跟进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活动结束后,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于4月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民政厅社会工作处。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4/0317/119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