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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国际社工日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民电〔2014〕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要高度重视。各地民政部门要把开展好“3•18”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提上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务求实效。
要周密部署。要立足实际,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与的宣传载体,切实提高主题宣传日活动效果。
要加强宣传。要围绕主题,通过街路社工宣传、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社工实务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工作理念,弘扬社会工作精神,扩大社会工作的影响力。
要注重实效。各地要及时总结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情况,注意留存活动方案、活动图片、活动信息等资料。并于4月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省民政厅人事处(社会工作处)。
吉林省民政厅
2014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姜妍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4/0317/119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