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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广东省“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粤社工联[2014]013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广东省“岭南社工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内各社工机构、社工朋友:

2012至2013年,省民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省直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和直接参与下,成功举办两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取得了凝聚社工和宣传社工的良好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社会知晓度、认同度,定于今年3月18日在江门市举办第三届“岭南社工宣传周”启动仪式。欢迎广大社工机构、社工朋友参加。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18日(星期二)10:00-16:00

二、活动地点

江门市丽宫国际酒店(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18-28号,东湖公园北门对面,报到地点:丽宫国际酒店大堂)

三、活动议程

(一)10:00-12:00 启动仪式

1.民政部社工司领导、省民政厅、江门市致辞;

2.启动第三届“岭南社工宣传周”;

3.播放江门市社工宣传片及社会工作发展情况报告;

4.播放广东社工微电影;

5.第三届“广东优秀社工”、“社工之星”、“优秀社工导师”、“香港督导嘉许”颁奖;

6.成立第三批“岭南社工宣讲团”;

7.启动2014年度“广东社工服务热线”。

(二)12:00-13:00 工作午餐

(三)13:30-16:00 

1.社工机构经验分享;

2.社工智慧对对碰。

四、出席人员

(一)民政部社会工作司领导,香港中联办社会工作部领导;

(二)省人大内司委、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社工委、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信访局、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等单位领导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

(三)江门市领导、江门市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江门社工代表及镇街社区代表;

(四)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分管领导和社会工作业务负责同志;

(五)省民政厅有关直属单位分管领导和社会工作业务负责同志;

(六)第三届“广东优秀社工”、“社工之星”、“优秀导师”、“香港督导嘉许”等受表彰人员;

(七)港澳社工代表、社工服务机构代表、省内高校社工专业师生代表;

(八)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理事及单位会员、会员代表。

(九)媒体代表。

共约300人。

五、主办单位:广东省民政厅

承办单位: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江门市民政局

六、其他事项

(一)社工机构及社工朋友有意参加的,可自愿报名;

(二)活动不收取会务费;

(三)参会人员住宿、就餐、交通费等费用由机构或个人承担。

七、报名事项

请于2014年3月13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或发送至我会邮箱。

联系人:康进    林主国 

联系电话:020-83333736-1607     020-83372400(兼传真)

邮箱:gdshegongshi@163.com

附件:第三届广东省“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参会回执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2014年3月7日

第三届广东省“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参会回执.doc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4/0310/116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