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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介入中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记陕西省铜川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17-03-14 14:30 点击:367 评论:0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整体转型,原单一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已不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尤其在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方面,从国家、地方层面,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工作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面。使得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对象变得多样化、复杂化,对工作开展也有了更高要求,需要更多的、专业的社会力量介入,解决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服务和促进健康成长的很多个性化突出问题。

16年6月,在市民政局大力支持下,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引入具备成熟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模式社会组织----铜川新星儿童成长援助中心,与铜川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相结合,全面承担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的综合服务,由社会工作者直接承担服务者、评估者、转介者、倡导者、管理者等多重角色,负责未成年人社会救助项目的对外宣传、活动策划、实施、外联协调、业务开展,信息及保护服务网络构建等工作,开展铜川区域流浪、困境、留守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服务。

铜川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铜川新星儿童成长援助中心开展工作半年来,在区域困境、留守儿童方面展开了早期介入干预外展工作。多方联系社会资源,先后与市民政、教育、团委;爱佑慈善基金会、腾讯基金会、省慈善协会等机构及本地志愿者协会、公益社会组织、企业广泛合作,成功开展了多次社会救助项目,累计筹资19万元,开展区域未成年人社会工作走访资助375人次,个案社会工作介入服务83人176人次;开展机构替代养育“兜底性”社会救助未成年人7人;开展困境、留守儿童群体、小组性社会融入、成长辅助社会工作活动47次,受益儿童2532人;开展监护人教育理念提升活动,受益实际监护人1053人,给实际监护人辅之以良好教育方式方法,以期达到预防未成年人过早盲目流入社会的目的。

社会力量介入下,尤其是专业社会组织力量的介入,使未成年人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对象发生了很大改变,从单一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大范围扩展到区域流浪、困境、留守未成年人主动社会救助工作;从临时性经济、物质救助到依据需求的长期性生活、心理、生理、安全、教育等未成年人成长保护各方面;有效实现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从单一救助到综合救助;从临时救助到注重精神救助和全面成长保护、援助帮扶的“早期介入、源头预防”;推进和实现救助管理社会力量介入的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型社会救助“转型”。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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